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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土地正义呢?农舍修法 立委又玩技术杯葛
农发条例 可能卡关
农舍修法一波三折,选前内政部、农委会合力修订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限制农舍起造
人必须是农民,遭18名蓝绿立委杯葛延宕修法,认为移转必须回归母法农业发展条例;农
委会增订农发条例第18条之1经行政院通过送立院,现又传出立委将技术性搁置本会期不
审理,农地农用前景黯淡。
农委会前主委彭作奎表示,新政府应该对农舍承购人设限完成立法,修法通过对提高粮食
自给率、吸引青年农民回乡,都有指标性意义;若这条法律不修,新政府要谈农业改革、
农地银行,可说是缘木求鱼。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荣对立委再杯葛修法表示:“很失望”;他说,农地与人民生活、粮
食自给息息相关,修法势在必行。
农发条例18条之1修正案若通过,可阻绝投资掮客炒作农地和农舍,但送立法院后却遭技
术性杯葛。
农委会企划处长曹绍徽表示,即使是看守内阁,农委会从未放弃推动修法;她会努力拜会
立委寻求支持,尽力和立委沟通法案内容,希望立委了解修正案的重要性。
杜绝A4农地 政院通过修正草案
此外,为了杜绝A4农地、婴儿会员乱象,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部分条文
修正草案,并列入本会期优先法案;草案新增农田水利会员须满20岁、有会员资格持续6
个月以上、享灌溉或农田排水利益的土地面积合计达0.01公顷以上,才有选举、罢免会长
及会务委员权。
行政院长张善政表示,持有A4纸大小土地就能有投票权并不适当,修法后可给予真正的农
民应有的正义。
看懂农舍修法
两大法案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
农委会2015年修正,规定只有农民可兴建农舍。
农业发展条例:
◎限制农舍买卖移转(限制承受人),必须透过修改“农业发展条例”提升到法律位阶。
◎2月19日草案在立法院完成一读
◎目前,尚未排入经济委员会审议。
修法历程
1999年
修正农业发展条例,开放农地自由买卖。
1999年12月
反对农地自由买卖,前农委会彭作奎辞职。
2000年
农业发展条例放宽,非农民可买卖农地。
2015年5月
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限制农业起造人须为农民。
2015年6月
立委陈超明杯葛暂缓修法。
2015年9月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实施。
2015年10月
18名立委杯葛,农舍法立院备查改审查。
2016年2月迄今
农发条例18-1条草案限制农舍承受人,送进入立院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