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redith001 (立志成为肥宅王 ̄▽ ̄)》之铭言:
: 警方调查,死者吴姓女子(47岁),在行人号志灯为红灯时,穿越大同路二段与建成路口的
: 斑马线,遭何男(32岁)驾驶的轿车撞飞,警方调出何男车上行车纪录器发现,何男在大同
: 路二段往基隆方向行驶,大同路2段与建成路口的灯号为绿灯,因此初步判断,吴女应是
: 违规穿越马路,警方对何男酒测也未测出酒精浓度,警方讯后将依过失致死罪嫌,将何男
: 移送法办。
骑车时,最惊险的情况就是行人穿越马路的时候,完全没有在看车子。
(最近遇到一些摩托车起步时也不看车子,先上路再说,也很恐怖,
好像大家都要让他,不让的人,是自己危险)
亲耳听过一个人说:
“过马路的时候不要看车子,他(驾驶)就会让你了。”
各位,三宝就是这么来的,三宝之间就是这样互相教战守则的。
目的就是要抢一个优先权,只要我不看你,就表示我不知道你在那里,
你就是要让我,不然你就有危险。
这个风气到底要不要端正? 法官,你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