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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ei (Koei)
2015-12-29 11:58:25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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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击毙倒车逃犯 警竟判6月 最高院:何不射轮胎
3.完整新闻内文:
【综合报导】桃园警员叶骥去年二月追捕欲开车逃逸的窃盗通缉犯罗文昌,先对空鸣枪示
警,再朝罗男腿部连开三枪,罗男受伤失血过多不治,最高法院认为,罗男仅是想倒车逃
逸,并无冲撞动作,叶警无立即危险,可避开罗男或射破轮胎阻止,其用枪逾越合理必要
程度,昨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十八万元定谳。警改会发言人马在勤痛
批判决:“严重打击警察士气!”
判决指出,任职桃园市警局杨梅分局永安派出所的警员叶骥(四十五岁),去年二月十六
日下午巡逻时接获通报,到辖内某资源回收场查缉疑变卖赃物案件,发现因窃盗案被新竹
地检署通缉的罗文昌(五十余岁)正要开车离开,立刻上前打开驾驶座车门盘查,罗男见
叶警身穿警服,不理会叶警喝令:“停车!不要动!”等语,迳自加速倒车。
叶骥目前仍任职杨梅警分局(图)。警方提供
匪不甩鸣枪失血亡
叶警左手抓住车门上方,右手持枪先对空开一枪示警,见罗男仍续踩油门,认为自己会被
开启的车门撞倒,于是五秒内近距离朝罗男左大腿连开三枪贯穿,其中两枪又贯穿罗男右
腿,造成双腿共十个伤口。罗男负伤回正车身加速逃走,行驶五百多公尺后冲进田埂昏迷
。
叶警骑警用机车追上,通报救护车将罗男送医急救,罗男仍失血过多死亡。检方认为叶警
执法过当,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叶警坚称罗男曾有两次拒捕经验,且曾冲撞警员,他
为制止罗男倒车冲撞及逃逸,依《警械使用条例》对空鸣枪示警无效,再对罗男腿部开三
枪,非致命部位,不料罗男会丧生,但当时情况危急,“任何警员在相同情况下都不可避
免会开枪。”
依规定警察情况急迫时才能合理使用枪械。资料照片
“严重打击警士气”
法官认为监视器画面显示,罗男以顺时针方向倒车,应是想绕过站在车旁的叶警再转向逃
逸,没有直线倒车冲撞举动,叶警当时应无立即危险,《警械使用条例》规定警察执勤遇
歹徒拒捕或脱逃,情况急迫才能合理使用枪械,叶警当时可避开罗男倒车再通知线上警网
围捕,或射破车胎阻止罗男逃离,没必要立即开枪打人。
法官指叶警担任警职二十年,应知人体腿部有大动脉却连开三枪,显有过失,但案发后立
刻回报警局,符合自首减刑条件,一、二审均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十
八万元。检方上诉主张叶警未与罗母和解,判刑太轻。最高院昨维持原审判决定谳。
罗母另提告向桃园市警局与叶警要求国赔各六百五十多万元,但桃园地院认为既然是诉请
国家赔偿,依法只能控告桃园市警局,一审本月初判罗母败诉,可上诉。昨联系不上罗母
及家属,不知其回应。
马在勤昨痛批判决说:“法官认定罗男倒车并非要撞警察,意思是逃犯的理性比警察高,
跑的时候都会注意周遭大家安全,这判决严重打击警察士气,难道以后都不要卖命抓坏人
,跑就让他跑?”
网友声援批不合理
杨梅警分局长张弘文难过说叶警认真优秀,依规定大胆使用枪械却被判刑,为叶警不舍。
叶警同事们也说:“以后勇于执法的警员恐会愈来愈少了!”桃园市警局表示尊重司法,
对判决深表遗憾。警大前教授叶毓兰愤慨强调:“怎能把合法执勤的警察跟罪犯放在同等
地位评价,这种结果会导致警察消极执法!”
昨不少网友声援叶警,认为判决不合理。网友马力欧质疑:“嗯,警察干脆取消配枪好了
!”网友陈凯鸿抨击:“等到警察死了再来说从优抚卹这样吗?”
画面
警轰3枪
罗嫌倒车拒捕,叶警左手抓车门,右手对空鸣枪示警后,朝罗嫌大腿射击3枪。
嫌犯逃逸
罗嫌负伤不管叶警持枪喝止,仍加速逃离逾五百公尺才翻车昏迷。
警击毙通缉犯判有罪理由
●罗姓通缉犯以顺时针方向倒车拒捕,目的是绕过叶姓警员逃走,非故意冲撞,对叶警并
无急迫危险
●《警械使用条例》虽规定警察执勤遇应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脱逃时,得使用枪械,但
也规定须有急迫需要才能合理使用
●叶警身为警察应知人体腿部有大动脉,却在5秒内对罗男腿部连开3枪,执法过当
●叶警可避开汽车再迅速通知巡逻警网围捕,或射破轮胎阻止罗男驾车逃离,没必要立即
开枪打人
资料来源:判决书
警员用枪时机
●遭遇歹徒拒捕、抗拒或逃脱时
●警察驻地遭入侵或警察生命遭强暴胁迫、有危险时
●歹徒持凶器滋事、经警员告诫对方仍拒绝服从时
●歹徒出现骚扰、攻击民众的行为,经警员研判有立即危害治安危险时
●执行临检、盘查取缔勤务,遭遇民众攻击时
资料来源:刑事警察局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29/36980176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