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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我和老师那个了” 痴心换来…
原在北市某补习班担任老师的萧男,趁著假日辅导功课为由,带班上年仅13岁国中女
学生到空教室嘿咻,夺走初夜,情窦初开的女学生事后与手帕交谈心事,意外说出“
我和老师‘那个’了。”此事校方辗转得知,萧男也因此被女学生家长提告,但他翻
脸不认这段哄骗来的情爱,坚称少女告白被拒才瞎编案情诬陷。法院一、二审均以与
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判刑3年半,萧男再上诉,仍被高院更审驳回。
28岁的萧男见其指导的一名13岁女生面貌清秀,产生非分之想,2013年4月7日,利用
假日学生人数不多,将女学生带到补习班空教室,以男女朋友交往为由,诱骗女学生
与他发生性关系,女学生因情窦初开,天真以为双方是男女朋友,让萧男得逞。
女学生事后偷偷告诉学校2名手帕交“我和老师‘那个’了。”2人听到后追问,女学
生进而说出过程与老师完事情况。此后辗转被检方得知后,学校展开访查,期间萧男
得知女学生的学校知道这件事,还紧急传LINE给女学生,要她把2人所有短信、LINE的
对话删掉,还叫女学生“不要说,如果讲了,我会被关,会坐牢”。而女学生父母经
校方告知后,怒不可抑,愤而对萧男提告。
北检侦查期间,萧男否认与女学生嘿咻,也否认双方是男女朋友,他辩称女学生爱慕
他,曾向他告白被拒绝,为了报复才幻想、捏造出这些情节诬陷他,但检察官不采信
萧男说法,依法起诉,并经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事证明确,依与未满十四岁女子性
交罪判刑3年6月,萧男不服提出上诉,高院认为上诉无理由予以驳回,萧男仍旧不服
,再次提起上诉。高院更审开庭时,少女父亲向法官痛斥萧男敢做不敢当还乱指控他
女儿诬陷。合议庭认为,少女通过测谎,而萧男要求她删LINE的时间,经比对通联也
吻合,萧男为满足一己性欲,与少女发生性行为,不仅严重戕害少女身心发展,还可
能造成少女日后对两性关系的认知偏差,且其犯后自始至终均否认犯行,一再饰词狡
辩,拒绝对少女及其父母道歉、毫无悔意,认为判刑3年6月并无事实认定等错误、驳
回上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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