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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扁珍核销国务费?陈致中、陈幸妤罪证不足不起诉
【时报-台北电】扁家四大案中的国务机要费贪污案,台北地院除认定扁珍涉及贪污,
并以其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有提供日常开销发票协助扁珍诈领之嫌,
向北检告发。台北地检署今天上午侦结,以罪证不足将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3人
不起诉。
另吴淑珍友人种村碧君,因涉嫌替珍蒐集135张发票,助扁珍不实核销542万9220元,
北检已在今年8月依贪污伪造文书罪嫌起诉。
本案缘于2009年台北地院审理国务机要费,认定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及种村碧君
4人,提供发票协助扁珍诈领国务费,向北检告发。
北院认定,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提供陈致中结婚和文定开销,宠物狗“勇哥”饲
料费、房屋税、交通罚单、保险费、私人物品、书籍等发票,给父母核销国务机要费。
北检事隔6年后,在今天以罪证不足,将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3人不起诉。
(新闻来源:中时即时 陈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