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鲁我发现原来在鬼岛做黑心食品不犯法,退黑心货居然是重罪要被
判三年徒刑,假使万一如果有那么几百万分之一个机率法律专业人士不小心口误说
错话在法律上有问题吗?
有没有键盘律师能告诉我答案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12-12 11:06:00"恐"违法 代表有可能 不是绝对
作者:
Scott92 (なんや)
2015-12-12 11:06:00不算完全不符构成要件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15-12-12 11:06:00言论自由 而且他有不确定用语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结婚抢红包的人太多)
2015-12-12 11:08:00那医疗新闻说吃某些东西恐致癌 干脆也算恐吓算了 XD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12-12 11:09:00好事多都给退了 还有人说不行,犯法了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12-12 11:09:00歪嘴的跟国民党好成这样,喂你吃饲料油都无罪了
作者:
chose (蝴蝶依旧狂恋着?)
2015-12-12 11:10:00鬼岛不鬼 早就改名天使岛了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12-12 11:10:00台湾人再多吃顶新下属的食品 小心嘴也会歪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12-12 11:17:00你都说不小心口误了那还违三小法
作者: desho 2015-12-12 11:17:00
加个"恐"就不算恐吓的话 那从今以后不会有人被判恐吓了
社维法63-5款要影响公共安宁,通常散布不实天灾人祸这条也是很自由心证,看法官囉~
作者: HighSunday (煞气熊宝) 2015-12-12 11:20:00
并不会,警告跟恐吓差很多馁
作者:
remora (remora)
2015-12-12 11:21:00恐犯法是闽禁党顾立雄说的,闽禁不灭顶新不倒
司法体系恐龙一堆 恐吓一下错了吗?不投国民党 恐造报应
作者:
pray (gavin)
2015-12-12 11:24:00别理他就好了 他刑法老师在哭哭了
作者: jimshow2001 2015-12-12 11:29:00
意图使人不当选呀..可惜很轻
作者:
keny (海边游泳晒好黑唷)
2015-12-12 11:34:00你也可以说该律师专业度恐不足 呼吁大家找专业律师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12-12 11:53:00律师就是最会玩"文字游戏"很难告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