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顶秒买秒退 陈长文:政府不应鼓励
中时电子报 记者谭淑珍/台北报导
消费者为了“灭顶”,近来对顶新旗下味全出品的林凤营鲜奶发动“秒买秒退”,
对此,理律法律事务所长陈长文直言,他很不以为然,也不应该被鼓励。
他说,这是非常不好的行为模式,不但破坏了消费者与企业原有的互信、默契,也
破坏了通路提供便利的正面价值,而“秒买秒退”很明显的对通路厂商是非常不公
平。
陈长文也因此对行政院的“尊重但并非默许”的态度指出,“尊重”是立场,“并
非默许”则是不赞成,但也没有说是反对,政院可以说得更清楚且不应该鼓励。
顶新事件,他直说,其实是很好的教育全国人民法律教育的机会,政院应该更为明
确的告诉消费者应回归原有互信与互动的模式。
陈长文说,“秒买秒退”不是规矩的作法,是有些人因对顶新存有情绪的作为,就
像是在网络上按个“赞”或“逊”,甚至是以匿名发表恶评后,就隐形不见人影的
作法,而网络任何人都可随意留言的情形,已在社会上出现各种负面影响下,“秒
买秒退”实不应被鼓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12000059-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