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独家】夜店捡尸性侵2女 法官查出多搞1次

楼主: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说)   2015-12-08 11:59:0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208/748398/
苹果日报2015.12.8
高姓男子在北检法警室等候交保。吕志明摄
北市高姓男子3年多前与郑姓友人去夜店玩,各扛1名酒醉不省人事的辣妹到宾馆开房性侵
,2匹恶狼在不同房间完事后,郑先离开,高男色兴再起,走进郑男房内性侵另名女子,
事后高、郑各被判刑6年半、3年10月定谳。但法院审理时又查出高男那天在郑男房间完事
后,仍然色欲高涨,又回到自己开的房间,二度对扛回的辣妹性侵1次,法院因此向台北
地检署告发,北检昨传唤高男到案,讯问后谕令5万元交保候传。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1年12月23日凌晨,20多岁的高男与郑姓等友人去台北市信义区知名夜
店LAVA寻欢,在夜店遇到代号A、B的2名辣妹,一行人一起饮酒狂欢,在跳舞的过程中,
郑男与A女、高男与B女拥抱喇舌,2女喝到不省人事后,郑男、高男见有机可趁,各自带1
女搭上出租车,前往附近“幸福恋人旅馆”。
4人抵达旅馆时,郑男提议订1间房一起玩,但高男拒绝,最后郑男带着A女、高男则带着B
女,各自带到房间内性侵。郑男完事后准备离去,因为当时下著雨,打电话给高男,请他
带把伞到他的房间给他,高男拿伞给郑男后,2人还交换性侵心得。
当郑男离去后,高男色欲薰心进到郑男房内,对A女性侵得逞,事毕回自己房内,见到仍
未酒醒的B女又起淫念,对B女二度性侵得逞。
2名女子事后报警,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趁机性交罪将郑男起诉,另起诉高男性侵A女、B
女各1次的犯行。台北地院审理时,发现高男除了性侵A女、B女各1次,还回头性侵B女第2
次,但这部分检方没有起诉,因此向北检告发。
北检昨传唤高男到案说明,他坦承有与B女合意亲吻拥抱、但坚称绝无性侵,还说当天做
太多次,已无法勃起,因此只有亲吻拥抱,但检察官对高男的辩词存疑,讯问后谕令5万
元交保候传。(吕志明/台北报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