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地的马路及巷道就不讨论了
现在要问的是私有地的巷道
这类型的巷道基本上就是既存巷道
就是土地所有权是住户的,但使用权并不是住户的
而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条规定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弄、广场、骑楼、走廊或其他供
公众通行的地方,地方政府可为通行目的,将所有权为
私人持有的巷道视为道路,并依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号志设置规则”划设交通标线,无须事前经过巷道用地
所有权人同意。
意思是说这种既存巷道如果认定会妨碍交通
地方政府可以通行目的划设红线
现况来说,当然直接划红线是最好的
因为平常窄到不行的巷道就算只有单边停车
其实都已经非常难通行了
更何况台北的巷子很有趣
巷宽有六米会停一边,巷宽有八米会停两边
那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地方政府有权力直接划红线
如果多了个在既存巷道划车位的选项呢?
多设置车位对这些巷道来说其实都负担太大了
但这些车位需求还是得被满足,除非针对载具的法令有改变
不然现在也只能用巷子停车来解决这问题了
但既存巷道毕竟还算是住户的私人财产
直接划要收费的车位,好像还是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如果政府可以用减征地价税
或是用停车收益比例与地主分配的方式呢?
如果是这样的状况
直接划红线比较好呢,还是划收费停车格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