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只要套一套说词,就呼咙过了啦:
凡喝过水的人,最后都得死;凡吃过东西的人,最后也是死。
做过以上两件事的...
活比较久的只是吃到慢性中毒的东西,
活不久的就急性中毒囉。
至于不吃不喝的?
那你是怎么长大来这边长知识发废文der...
※ 引述《dodob11 (性感的男子汉)》之铭言:
: 虽然不知到检察官是用啥法条告
: 但法官这样讲我能接受
: 就像水不管多脏 经过净化一样能喝也无毒
: 但我不相信这样能 完全没有犯错
: 标示不清 或 诈欺之类的
: 使用回收油制造却没有跟消费者说
: =====================================
: 虽然法律方面 可能脱身了
: 但是 我觉得挺棒的 激起台湾人的愤怒
: 这次一定要一举灭掉他 这样比他被关几年好多了
: 不然有钱人在牢里面 也只是当成养身而已 还不是单人套房
: 吃牛排 搞不好还有电脑可以打
: 以为人不要脸 天下无敌?
: 以为台湾人 都是健忘的?
: 想学K党一样当台湾人白痴 那就像K党一样 准备被消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