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亿 扁亲家被起诉
2015-11-27 02:49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前总统陈水扁亲家黄百禄担任金棠科技公司协理期间,与财务经理郭文村以承作净水处理
工程为由,向钜众集团总裁叶信村旗下的大台中互助联谊会借款卅亿余元,后来为了偿还
借款利息,涉嫌以预付设备款名义挪用金棠公司两亿余元;检方昨依背信等罪起诉黄等四
人。
黄百禄辩称这些款项本来是要买净水设备的钱,因案子没有谈成才把钱慢慢还给债主叶信
村等人;叶也辩称当时债务人是金棠公司不是黄百禄,何来黄积欠利息。不过金棠公司人
员证称,工程部门没有开过相关采购明细,该公司不可能支付两亿余元采购菲律宾马尼拉
净水场所需的净水设备,检方因此起诉黄百禄、郭文村、叶信村及金棠公司登记负责人郭
兴中等四人。
起诉指黄百禄、郭文村于二○○二年间,以金棠公司承作工程亟需资金为由,向钜众集团
总裁叶信村借款;二○○四年四月底借款累积至卅亿余元。二○○四年六、七月间,黄百
录为偿还利息,与叶信村、郭文村明知金棠公司并未取得“菲律宾净水设备工程”,也未
与菲律宾中央政府签订合约,指示不知情会计以“预付菲律宾设备款”科目,转帐两亿余
元,列为大台中互助会的标息收入。
二○○五年初,郭兴中与黄百禄因公司资金动用权属发生纠纷,经郭、黄与叶信村达成协
议,由黄将金棠公司印鉴章交给叶信村掌管,自此钜众集团正式入主金棠公司取得实际经
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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