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很红的石膏案宣判了
这是新闻连结
苹果记者-孙友廉
http://goo.gl/m8gnJs
其中的内文:
属“食用级”,而非工业级无水硫酸钙(无水石膏)....
无水石膏(工业用石膏,依我国“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暨规格标准”,并非表列的食品添
加物),再假冒成我国合法可供食品添加物的二水石膏(食用石膏),销回台湾。
黄孟珊上月底在个人脸书发文,指控立委段宜康在案件侦办时向法务部施压,最后连工业
用的无水石膏都在段宜康奔走下,成功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
人家不是早说清楚食用和工业用,不是以无水或二水区分
为什么新闻内文一直在无水和二水后方加注该分类
而直接就认定无水是工业用石膏,二水是食用级石膏?
我认为若是有验出重金属判无罪的确很扯
但是用无水和二水分类...这记者有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