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呛“妳老公都先来我家做爱” 人妻竟告不成
在新北市市场摆摊的李姓摊商,与同市场摆摊的陈姓女摊商有染,李妻今年4月底打电话
质问陈女,却被反呛“妳老公去市场前都先来我家做爱!”李妻愤而调阅丈夫行车纪录器
,果真发现丈夫和陈女在车上聊到“几点去做爱?”等话题,怒告2人通奸。但新北地检
署认为,纵然行车纪录器有录下2人相约做爱,但无法证明的确有通奸行为,今将陈女不
起诉。
不起诉指出,53岁已婚的李男李男背着妻子和51岁陈女大搞婚外情,时常趁外出工作时和
陈女幽会,由于市场街坊耳语传进李妻耳里,李妻愤而在今年4月底晚间打电话质问陈女
,不料被陈女反呛“我们一直在一起”、“妳老公去市场前都先来我家做爱!”
李妻因此更加认定丈夫和陈女有染,暗中多次调阅丈夫汽车的行车纪录器,果真被她发现
,丈夫曾开车载陈女一同外出,还问陈女“明天几点去?”陈女回答“明天早上做完爱再
去”、“还是回来找时间再做?”等语,怒告2人涉嫌通奸,但随后对丈夫撤告。
不过陈女出庭时否认和李男有染,辩称因不满李妻打电话质问她,她才故意说出有和李男
做爱的话,要激怒李妻,否认2人通奸。检方认为,纵然行车纪录器有录下2人相约做爱,
但无法证明的确有通奸行为,今对陈女不起诉。(游仁汶/新北报导)
=====网友意见=====
对于行车纪录器录到李男和陈女相约做爱的谈话,李妻却告不成通奸,有网友直言,“就
算抓奸在床也不一定告得成,何况只出一张嘴的录音”、“抓猴就是要抓到猴子啊”,也
有网友揶揄李男和陈女“2个人加起来104岁了,体力真好”。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7/7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