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儿少法》三读 公共场所须留车位给孕妇

楼主: Sodium (Sodium)   2015-11-27 12:43:50
垃圾法案
如果孕妇专用车位被占用请问有罚则吗??
没有嘛
那设这垃圾法条是拿来自慰打手枪用的吗
大卖场的残障车位也一样
被占走了也拿那些畜牲没皮条
※ 引述《chpen (元)》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儿少法》三读 公共场所须留车位给孕妇、育儿父母
: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新增公共场所、医院、
: 百货公司等地需设置亲子厕所和一定比例的停车位。修正案明订,如占地五千坪的政府机
: 关、公营事业、车站、机场或是一万坪以上百货公司等地,需规划设置亲子厕所,并附有
: 儿童安全座椅、尿布台等设备。
: 至于停车位,修正案也规定,公共场所则需保留2%的汽车停车位,供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
: 父母使用,但若只未满25座停车位则不受规范。若建物、停车场违反规定,则处1万至5万
: 元罚锾,但若属设置困难,可由主管机关核定改善。
: 提案修法的蓝委王育敏指出,台湾,公共厕所普遍缺乏亲子厕所,据统计全国仅126间,
: 平均11142名幼儿才分到一间,且8成5集中在台北市,有修法增列必要。此外,王育敏也
: 指出,日本、新加坡都有亲子友善设施,而育儿家长抱孩童上下车时,需要比较大停车位
: ,却无法源依据,造成亲子外出停车不便,也有修法必要。(郭建伸/台北报导)
: http://goo.gl/k1fYIn
: http://goo.gl/XlMJPI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11-27 12:45:00
跟博爱座一样全靠良心啊
作者: stewartqq (凉a)   2015-11-27 12:45:00
可以问卦说脑残算残障吗?
作者: miller323232 (志伟)   2015-11-27 12:46:00
只是两格改画成有小孩优先讲的好像整个停车场被停满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11-27 12:48:00
大卖场的停车场是私人土地 法条没办法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11-27 12:52:00
结论:脑残修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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