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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才知揹债600万 工人叹“毁了”
2015年11月27日
杨男出示贷款契约,他民国86年替父母作保(小图框线处)向银行借贷。邓惠珍摄
类似案例
再一例十岁童作保扛债!彰化县杨姓男子昨向《苹果》投诉,十八年前他十岁时替父母作
保,向银行抵押房子贷款三百九十万,后来父母投资失败、房子法拍,四年前他办车贷未
过,才知欠下本利六百多万,被债务逼得喘不过气的杨男感慨:“我一辈子都毁了!”
根本不敢交女友
风管工人杨男(二十八岁)表示,父母亲在他十岁时,因需现金投资舅舅的生意,用登记
在他名下的房子向华南银行员林分行贷款三百九十万,并带他到银行签文件作保,“当时
懵懵懂懂、爸妈说签,就乖乖签了”。
当年杨父在工厂上班、母亲家管,杨男有一个姊姊、一个妹妹,全家靠出租房子、每月一
万二千租金过活,不久父亲因病失业,舅舅又卷款不告而别,一年多后缴不出贷款,房子
遭银行拍卖一百多万。他因搬家未接到银行通知,四年前买车无法办贷款,向金融联合征
信中心查证,才知十八年前作保借贷三百九十万,现须还本利六百多万,他已“信用破产
”。
杨男表示,月薪约四万,但“每月薪水要付房租、养妈妈,也不敢交女友,只能过暗黑人
生,非常痛苦!”彰化地方法院庭长王义闵说,华南银行十二年前诉讼请求杨男清偿债务
,法院判决杨需清偿,杨两年前提出债务不存在诉讼被驳回,但可上诉。对此,杨出示存
款帐簿表示,“没钱再上诉”,他也不怪父母,但希望银行不再接受父母以小孩当保人,
“非常不合理,小朋友懂什么?”
华南银行债权管理科副科长李国安说,银行愿助杨男解决债务,今将请员林分行主动联系
协商。
可提债务人异议
律师温令行提醒,未成年子女虽由父母担任法定代理人,但若父母做出不利子女的行为,
比如作保等,可诉请法院终止监护权;或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重审当年作保文件,找出
瑕疵取消银行债权。
地方中心
未成年作保扛债自救措施
●遭父母一方做出不利行为时(如遭父亲强迫作保),可求助另一方(即母亲)提请法院
判定无效
●父母同时做出不利行为时,如共同强迫作保,可由社会局向法院终止其监护权
●可以危害儿少权益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债权
●求助管道:法律扶助基金会全国咨询电话412-8518转2(市话可直拨、手机加02)
资料来源:律师温令行、律师林琼嘉
http://goo.gl/cQkV8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