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LTN
2.完整新闻标题:
又有保险业者被打脸!出差溺死判赔1200万元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担任华亚科技公司副处长的男子陈培弘,前年奉命至美国出差
,行前投保“安达产物美国运通卡综合保险”,未料他赴美后在一场联谊会中意外溺毙,
安达产险认为该联谊会非预定商务计画而拒赔,但台北地院则认该行程是以增进公司业务
为目的,今判安达产险须依约理赔1200万元,可上诉。
陈男前年至美国出差,行前投保“安达产物美国运通卡综合保险”,未料在一场联谊会中
意外溺毙,台北地院今判安达产险须依约理赔1200万元,可上诉。图非当事人。(情境照
)
判决指出,陈男奉命于102年7月18日至7月26日间,到美国与客户美光公司讨论产品,行
前公司为他投保“安达产物美国运通卡综合保险”,未料他于7月21日的联谊会里发生意
外,不幸溺死在湖中。
事后家属透过华亚公司向安达产险申请理赔,安达产险却认定该联谊会并非既定商务行程
,其地点与美光公司所在地相距212公里之远,且陈男跳湖游泳更属于个人危险行为,不
应要求理赔。
家属求偿无门,只好提起诉讼,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男偕同派驻在美光公司的同事一
起参与该联谊会,显然是为了促进同仁情谊,可认是以增进公司业务为目的,且行前陈男
就已跟长官报告有此联谊活动,显见是预计中之公务行程。
此外,北院也认为陈男跳湖游泳的举动,并不属于双方保险契约中排除之“特殊运动”,
且该处有许多人戏水,难认陈男游泳属于危险活动,今判安达产险须理赔1200万元给陈男
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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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4607
5.备注:
最近这种新闻连发耶@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