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piboy1980 (post-neo)》之铭言:
: : 5.备注:
: : 这次同志大游行的诉求之一,是废除刑法第227条
: : 个人觉得满夸张的!
: : ================================================
: : 废除刑法227
: : ================================================
: : 刑法第227条,是规范与未成年的合意性交
: : 第227条
: :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最低合法性交年龄
或者同意年龄
其实各国都不一致
https://imgur.com/k7qLOKE
请注意墨西哥多数州、西班牙、日本、菲律宾
不涉及雏妓与性交易
只要13岁萝莉、正太同意(有的满12岁就行了)
就可以进行大人的运动
那同意年龄认定标准应该怎么设定?
抹杀性权也就算了
美其名是要保护儿少
但常常沦为和解赚钱工具
华人很流行鸵鸟心态
完全忽视未成年人也有情欲
怪兽家长不愿正视事实
一发生这种事就是责骂
甚至羞辱也没少过
怪兽家长又常把自己的想法强迫塞给小孩
无怪乎现在儿女根本不想和父母谈
227一旦沦为赚钱工具
儿女往往觉得家长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想法
只关心那块虚伪的贞节牌坊
要不就觉得自己的家长贪婪又丑陋
这条法律还有两小无猜条款
两个14~16岁的一起犯法
最后保证没事
就算不废除227
这条法律早该好好检视了
改成强制劳动服役
都比用钱买初夜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