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刑法227 家长与儿权团体强力反对
中央广播电台/陈国维-2015年11月10日 下午15:24
上月底在台北街头举行同志大游行活动,游行队伍提出“儿少性无罪 废除刑法227”的诉
求,引发“儿少性交应该除罪化”正当性的质疑,有儿权团体与家长团体今天(10日)联合
召开记者会,坚决反对废除刑法第227条,以捍卫儿少的安全。
刑法第227条明文规定,“对于未满14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有同志
团体日前建议废除这项条文,使儿少性交无罪化,引发各界讨论。
对此,全国家长会理事长苏清豊指出,刑法第227条一旦废除,任何人只要以金钱或物品
取得儿少同意、发生性行为,将无法可罚,等于大开保护儿少的倒车。苏清豊:‘(原音)
本会强烈的呼吁,请不要伤害身心未成熟的儿童们,在某些支持性权也是人权的当下,并
不代表人权就可无限上纲。’
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则表示,同志团体应当提出更周全的做法,而不是一昧想
废除法条。王薇君:‘(原音)我们是不是在这个刑法227里面,我们可以来做一个更好的
讨论,可以让保护儿少的议题它可以更完整。我欢迎你们来邀请我们这些家长共同来讨论
,是不是在刑法227里面,我们可以做更多的努力。’
http://n.yam.com/rti/life/20151110/20151110383978.html
===
抓到了..恐X...!?
疑..?
起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