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女坠楼亡 国泰人寿拒理赔遭法官打脸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11月10日17:08
北市内湖区一名刘姓女子长期罹患忧郁症,去年8月3日早上7时许,刘女从4楼的房间窗户
爬到3楼的窗台遮阳棚上躺着,邻居看见后大喊叫她“不要动”,不料刘女随后翻身坠楼
死亡,检察官相验判定死因是“意外”,保险公司国泰人寿却坚称刘女自杀,拒赔终身险
。士林地院认为,刘女躺着坠楼,应属意外,且刘女罹患精神疾病,就算自杀也不是出于
自由意志,今判国泰须理赔刘母100万元。
判决指出,刘母主张,19岁的刘女罹病后,于医院住院治疗,案发前一个月才回家,持续
服药控制,当天凌晨2时许,刘母还陪刘女外出购物,但回家后刘女不知何时自行爬出窗
户,躺在3楼遮阳棚上后坠楼死亡,检察官在相验证明书上勾选刘女死于“意外”,而非
他杀、自杀等,但国泰却拒绝理赔。
国泰则主张,刘女是出于自由意志要自杀,才会翻阅高约1公尺的窗台,趴在3楼窗户的遮
阳棚上,而检方认为的意外,是指死亡结果,而非死亡原因,因此拒绝理赔。
但法官指出,根据邻居目击说法,见刘女在遮阳棚上趴睡,还数度翻身才坠楼,并非自然
跃下,无法证明刘女故意自杀,且刘女罹患精神疾病,就算真的自杀,根据最高法院见解
,若因精神疾病自杀,并非出于自由意志,仍属意外死亡,因此判国泰应理赔100万元。
仍可上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ohmckxq
5.备注:
都把钱拿去投资台股跟被大公子拿去赞助NBA了,
要理赔,等等吧。
最近新闻都在仇视保险公司唷。
大家要保险时,要把合约看清楚唷。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5-11-10 17:56:00三商 国泰 下一家是谁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东西齁)
2015-11-10 17:57:00台湾的保险公司本来就一堆垃圾 几十年前就这样了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1-10 17:57:00自杀 承保后2年也是赔不是吗?
作者:
KyA 2015-11-10 17:57:00=======================错 是三商 新光 国泰 请依照顺序好吗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11-10 17:57:00富邦最近给钱应该会给的很俐落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5-11-10 17:57:00这个要我是法官我也不判赔……
作者:
f124 (....)
2015-11-10 17:57:00.........自杀也不赔喔 阿买你的险是要干嘛用的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1-10 17:58:00而且是终生险 应该要赔啊!
作者: charlton456 2015-11-10 17:58:00
这算自杀吧………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10 17:59:00当初就是觉得可以用自杀拒赔才给患病的刘女保是吧
作者:
yuherngshi (æˆ‘è¦æ¢ç¢¼è²“拉><)
2015-11-10 17:59:00自杀能赔的话 医院应该会有自杀潮..
作者:
calase (万难地天纪柳)
2015-11-10 17:59:00自杀赔会有道德风险
作者:
SentoS (HI~)
2015-11-10 18:00:00要保险业者赔偿跟砍他们手指一样不愿意
作者: pprisa (AASKA) 2015-11-10 18:00:00
台湾的保险业比检查官大 检查官签意外都不买帐
作者:
TIouChen (海啸来袭 速速撤退)
2015-11-10 18:00:00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11-10 18:01:00这...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11-10 18:01:00
下一家是哪位
作者:
hydeliu (大風å¹~著誰~誰就倒楣)
2015-11-10 18:01:00这是算自杀吧...没必要为什么要自己翻过去...
作者: ICIT (焚夜下的月烬) 2015-11-10 18:01:00
我是不懂自杀能不能赔…如果能的话,那应该有不少人愿意用自己的一条命换大量金钱,尤其是走投无路的人们…
作者:
TIouChen (海啸来袭 速速撤退)
2015-11-10 18:02:00顺序很重要:D?
作者:
yuherngshi (æˆ‘è¦æ¢ç¢¼è²“拉><)
2015-11-10 18:02:00他杀也有可能 毕竟是邻居喊不要动它才掉下去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10 18:02:00你如果觉得被保对象风险高,那你他妈还签给她过冲啥小?
作者:
easy101 (品客)
2015-11-10 18:02:00自杀不理赔 是合理的 只是在这风头上 会被记者修理
作者: grooving 2015-11-10 18:04:00
这本来就该算自杀不用赔吧 恐龙法官…
作者:
SentoS (HI~)
2015-11-10 18:05:00保险业已经跟诈骗业没什么两样了,真的
作者:
crazydai (Athena - Nike)
2015-11-10 18:06:00理盲滥情人真多,至少先了解当初合约内容和详情再下判断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11-10 18:09:00
业务就是要傻B买越多越好阿,不然谁要帮他们出旅游费
讲日本自杀有赔的,你的日文是怎么修的?每次这种新闻都比判决先出来,天才会知道真正事实为何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5-11-10 18:11:00一堆比文组还惨的又在键盘推论了...怕没业绩吗
作者:
playqq (爸爸)
2015-11-10 18:13:00自杀两年有赔的是寿险
日本法以前是全免责,现在是比我国宽的一年之后会赔你他x如果是风管所的还讲这种话,日本法去重念好吗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14:00谁说自杀不能赔的 要看自杀时间与签约时间差多久 一般来说两年以上判赔机率较高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5-11-10 18:16:00没有诈领保险金嫌疑的就算是自杀还是得赔啊
作者:
easy101 (品客)
2015-11-10 18:16:00问题是这里是鬼岛ㄟ 扯日本干麻阿
上面再乱讲啊,保险法第109条回去重看先我指sy大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5-11-10 18:17:00保证保 快来保
作者: u8803023 (河马) 2015-11-10 18:20:00
这个判要赔意外险就莫名其妙!!!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23:00sink大建议你自己google 自杀 两年 你就知道了 不要只会背法条 不懂实务操作死读书没有用的
你他妈的赔了才要被金管会内控,你卖保险卖到脑子烧坏了and你呛人要google,奇怪了你家google跟我家好像不同啊
作者:
bondsma (野茂不死)
2015-11-10 18:27:00大树 新字辈这些第二代就开始恶搞的 第三代准备跑路了吧
不用担心,大树家还是把各位孝男孝女榨有千亿咱们还是担心一下他们炒地皮会炒到让大家吃不饱饭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30:00sink大概没有看过法院判决吧 没知识也要有常识 只会死读书没有用
有政府罩,他们要是会倒才奇蹟出现了来来来丢个字号再来呛,我是没卖过保险但德日美实的课都修过,你要呛人找判决麻烦丢个字号来听听最好是多数例啊,少数见解就别丢来笑了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35:00若意外=赔 若自杀=法院:若非出于自由意志则为意外=赔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36:00有人玻璃心碎满地了 XD
保险公司 唯一能赢 就是证明 他是出于自由意志来自杀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37:00这种常识 不用卖过保险的也知道 没常识闭嘴就好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5-11-10 18:37:00才三天 三商 新光 国泰 都出现了
所以保险公司 现在要做的应该是 调查是否有就医有吃药最好能够剖尸 分析死者体内的药物浓度 判定是否有吃药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41:00wi大说的 也是最难证明的 所以我猜现在保险公司的心态都是先拒绝理赔 反正等你提告再说 没告算我赚到 这种心态最该死 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先请教法扶
作者:
gnew (mix)
2015-11-10 18:44:00we are family 用尽全力证明不是一家人
sy大你是在跳什么针,29条跟109的立法不一致是29条出问题,跟你前面说两年内有赔有个屁关系?你如果是念法律或保险的,我真为你的学历跟你的老师感到悲哀啊
作者:
hw1 (hw1)
2015-11-10 18:49:00保险业都这样 拉保险超勤 赔钱时机机歪歪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49:00楼上你可以看完全文再回复 蓝字部分有讲解 还是你连繁体中文都看不懂了 需要帮你翻译成简体的吗
至于举责由哪方负,实务见解跟各国法都有歧异,要来战吗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50:00我指sinksink
我有看完蓝字啊,请问跟你前面推文讲二年内会赔有啥关系还是你才看不懂最后一行的二年后始为之始例外给付?
作者:
switching (Return to zero)
2015-11-10 18:52:00国泰出名的阿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8:53:00sinksink你那个眼睛看到我说两年内会赔了 繁体中文差也有个极限吧
作者: drigo 2015-11-10 18:54:00
国泰很出名呀,很久以前国泰就有不少业务员诈保的新闻,例如把受益人写成自己,或者未经同意给被保人多加保。
来来来,我最爱打人脸了,你不是推说两年以上判赔机率较高?如果两年内根本不会赔,是要讲较高干嘛?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9:00:00又在硬凹了 我有说两年以内会赔吗 想打人家脸结果自己变成圣文 哈哈国文老师常常请假厚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9:04:00脑残跳针哥不敢回复了 哈哈
我都跟你讲叫你回去看109条了,然后你嘘了那么多到底是谁的国文程度先开始脑伤的,我懒得跟你浪费时间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11-10 19:16:00跳针哥表示 109条109条109条
你这个脑伤的,有种告我到法院前理论啊,你自己跳针不要耍低能,谢谢不必你附那个什么鬼律师意见的,109条就写明了,根本没不同见解,是你自己嘘文在那边叫人去看判决的,你耍低能干我底事,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