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去年有贴过类似的文章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66290900053730
【宪法小常识】
马英九说:“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由台湾两千三百万人民共同决定台湾的未来。”
听起来强硬,但强调“中华民国宪法架构”,实则暗留伏笔,设下与中共眉来眼去的暧昧
空间。
先来看一下1991年,首次修宪时,《宪法增修条文》明订:“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
.....增修本宪法条文”;在增修条文第十一条,则订:“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
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隔年,再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
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
简言之,现行的《宪法》架构,说明了两件事:
一、这样的《宪法》设计,是为“国家统一前”所需。
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在《宪法》中,不过是个相对于“大陆地区”的“地区
”。这也是为何马英九总在强调,我们是“一个中国,两个地区”。换言之,台湾不是个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