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换柱案朱立伦不起诉 新闻稿全文

楼主: JapanEmperor (暗天皇黑鲍)   2015-11-06 2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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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柱案朱立伦不起诉 新闻稿全文
2015年11月06日11:07
特侦组今侦结换“柱”案,将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秘书长李四川不起诉,检方发布的新闻
稿中同时揭露了8大秘辛,证实朱立伦、李四川确实先后与洪秀柱面谈4次,劝她自行宣布
放弃竞选总统,但外界盛传的“3000万支票”、“5亿退选说”经查后,发现前者是国民
党给洪秀柱的竞选补助款,后者则只是证人王锦芳喝咖啡时所听来的流言,全案查无不法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详细新闻稿全文如下:
本署侦办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函送被告朱立伦、李四川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
免法案件,于今日侦查终结,兹简要说明如下:
壹、 本署受理侦办本案之缘由:
本案原系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受理陈亭妃等告发侦办之案 件,兹据该署于 104 年 11
月 3 日将本案函送本署,略以:本案告 发之犯罪事实,系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
罪,侦查结果如 有罪嫌不足之情形,即应依刑事诉讼法第 256 条第 3 项职权送再 议,
而最高法院检察署之上已无上级法院检察署,故为期符合法 制并求完备周妥,于侦查完
毕后,将全案移由本署依法办理。
贰、 侦查结果: 被告朱立伦、李四川等二人,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 处分。
参、 不起诉处分之要旨:
一、 洪秀柱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 84 条之规范对象 国民党为办理第 14 任总统副
总统提名作业,于民国 104 2 年 4 月 15 日公告,嗣分别于同年 6 月 16 日、17 日经
该党中 央提名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备后,再于同年 7 月 19 日经该党全
国代表大会通过提名洪秀柱为该党总统候选 人。是国民党有关第 14 任总统选举候选人
党内提名程序业已 完成,洪秀柱依法即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 84 条所称“具 有候
选人资格”者,为该条文规范之对象。
二、被告朱立伦、李四川确有于 104 年 9 月 18 日、22 日、29 日 及 10 月 3 日先后
单独或共同与洪秀柱会谈 104 年 9 月 18 日由被告朱立伦与洪秀柱会面,该次会 谈系
洪秀柱向朱立伦请求竞选经费补助,除论及选情分析及 民调反应外,并未提到有关洪秀
柱是否被更换或任何调整的 事项,其余 9 月 22 日(李、洪)、29 日及 10 月 3 日(朱
、李、 洪)会面确有以民调不佳、党内反弹、选情低迷等情为由, 向洪秀柱表示是否自
行宣布放弃竞选总统。
三、上开会谈过程均查无任何录音档或录音带存在 经传唤证人洪秀柱、乔正中、张亚中
、柯明秀等人均否 认有录音档或录音带存在,报导有录音档存在消息之媒体记 者蔡慧贞
坚称不能透露消息来源等语。从而,查无证据可资 证明确有会谈录音档或录音带存在之
事实。
四、被告朱立伦、李四川要求证人洪秀柱放弃竞选活动,主观上 并无妨害选举之故意 被
告 2 人身居政党要职,对于选举之成败、政党之兴衰,自应承担其责,故对民调结果不
佳之洪秀柱提出放弃竞选活 动,或更换候选人之要求,主观上显系出于实现政党功能及
寻求胜选之考量所为,而与“恶意妨害选举”之犯罪故意尚 属有别,难认已该当妨害选
举之主观构成要件。
五、“朱洪配”搭档竞选之建议并非交换退选之不正利益 因洪秀柱于当时已为国民党正
式提名之总统候选人,无 论就实质或形式以观,均难认为由总统候选人改任副总统候 选
人之安排,对洪秀柱足以构成“不正利益”。况被告朱立伦、 李四川并未对洪秀柱明示
“朱洪配”之建议,纵有“朱洪配” 之表示,亦仅为基于胜选考量之竞选搭配,并非交
换退选之 条件,而洪秀柱是否得以副总统候选人身分参与选举,仍须 依据该党之法定程
序,即全国代表大会先行通过总统候选 人,始得由总统候选人提出副手人选,非由被告
朱立伦、李 四川个人得以决定,故纵有此等竞选搭配建议,亦与实务上 所认“介绍职务
”之不正利益(参见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 第 615 号判决)之情形,显有不同。
六、 系争 3000 万元之支票系国民党提供给洪秀柱政治献金专户 的选举补助款 104 年
10 月 5 日承办检察官隔离讯问被告二人及证人叶 匡时、洪秀柱,在得知有面额
3,000 万元之支票一事后,立 即调阅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下称行管会)有关该张支
票 之相关签呈、领据、支票等文件,当庭予以提示讯问,再传 唤相关证人、调取其他候
选人竞选补助款之相关资料、传票、支票存根及支票支付明细纪录等文件予以勾稽查证,
确认上 开支票发票人为国民党、日期 104 年 9 月 30 日、付款人为永 丰银行中仑分行
、票号 AI1349681 号、面额 3,000 万元、受 款人记载为凭票支付 105 年总统副总统拟
参选人洪秀柱政治 献金专户之禁止背书转让支票,系国民党提供予总统候选人 之政治献
金,确系国民党提供洪秀柱竞选总统之补助款,并 非要求洪秀柱放弃竞选活动之条件或
对价。
七、“五亿退选”一事,系查无实据之传闻 承办检察官依据消息之传递讯问多名证人,
及最终消息 来源之证人王锦芳具结证称系其于喝咖啡之时,听到庭院围 墙外有人谈论五
亿元换柱之事,然并未进一步求证消息来源 等语。显见“五亿退选”确属传闻,虽为洪
秀柱于 104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开场合发表之言词,亦仅系洪秀柱竞选办公室助 理、随
扈转知洪秀柱而无从查证之流言,并非被告朱立伦、 李四川或另有他人向洪秀柱提出之
退选条件。
八、104 年 10 月 6 日洪秀柱记者会声明文及脸书贴文,提及“资 源”、“搭档”等文
字,系针对媒体传闻之澄清 被告二人均否认有以“资源”、“搭档”等为交换条件, 劝
退洪秀柱。另参酌洪秀柱与撰写脸书内容之柯明秀亦均表 示,为表明立场及回应外界舆
论及某政论谈话性节目中媒体 人之质疑,始提出上开措辞之声明文等情词,显然上开声
明 及脸书贴文并非在回应洪秀柱与被告朱立伦、李四川会谈内 容。
肆、 结论: 一、 被告朱立伦、李四川与洪秀柱确有于 104 年 9 月、10 月间 会面,
且于会谈中提及洪秀柱是否放弃竞选总统活动,然 其等要求证人洪秀柱放弃竞选活动,
主观上系出于实现政 党功能及寻求胜选之考量所为,尚难认有恶意妨害选举之 故意。
二、 被告朱立伦、李四川并未直接向洪秀柱明示改以“朱洪配” 方式搭档竞选,但纵有
“朱洪配”之建议,亦仅为考量胜 选之竞选搭档建议,并非交换退选之条件,尚难认属
不正 利益。
三、 被告李四川确有于 104 年 10 月 5 日请叶匡时转交面额 3,000 万元之支票给洪秀
柱,起因系洪秀柱以竞选经费不 足为由,于 104 年 9 月 18 日向被告朱立伦请求国民
党提供 补助,故由被告李四川指示国民党行管会开立付款人永丰 银行中仑分行、抬头为
“105 年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洪 秀柱政治献金专户”之禁止背书转让支票,而其给付
补助 竞选款之方式,与国民党提供其他立法委员候选人政治献 金方式均同,加以行管会
开立及被告李四川给付票据时, 洪秀柱仍为国民党第 14 届总统候选人,该笔款项为国
民党 提供该党提名之公职选举候选人之政治献金应符常情。 四、 被告李四川、朱立伦
于与证人洪秀柱讨论、要求其考量退 选可能性之会谈中,并未以提供该笔政治献金为退
选之交 换条件及对价,难谓被告朱立伦、李四川所为,有何涉犯 6 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
84 条罪嫌。 五、 此外,复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认被告二人涉有告发人所指 之犯行,
自应认被告二人犯罪嫌疑不足。
附件:本署 104 年度选侦字第 56 号不起诉处分书。
作者: NoCode (nocode)   2015-11-06 22:41:00
1月16一定要去投票 千万不能大意 重点是立委 才能查党产==
作者: DOOHDLIHC (董事长)   2015-11-06 22:41:00
喝喝茶聊聊天而已,起诉才有鬼
作者: yoyodiy (废文心得文大师)   2015-11-06 22:41:00
0116一定要去投票 让朱立伦不要输得太难看 而且不起诉了
作者: colorbest (暱称怎么取)   2015-11-06 22:41:00
直接end 结论就是 查无不法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11-06 22:42:00
这个会起诉才奇怪
作者: shippai   2015-11-06 22:42:00
水德兄说得对
作者: NoCode (nocode)   2015-11-06 22:42:00
yoyodiy 加油好吗? 弱弱的
作者: doublecross (南阿里)   2015-11-06 22:42:00
这么为被告着想的侦查还真少见
作者: p1983608 (请叫我ㄚ嘶光年)   2015-11-06 22:42:00
落落长 直接给四个字查无不法不就好惹 早看穿了
作者: be11eaya (台中狂派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5-11-06 22:42:00
一个月不到 要说没有大小眼谁信啊
作者: freshbanana (新鲜香蕉)   2015-11-06 22:43:00
快嘘。300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1-06 22:43:00
我干你娘别查组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11-06 22:43:00
酸民崩溃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15-11-06 22:43:00
写那么长一篇干嘛?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龙)   2015-11-06 22:43:00
别查组认证
作者: shippai   2015-11-06 22:44:00
比鬼故事还可怕
作者: gwenwoo   2015-11-06 22:47:00
台湾≠支那。拒绝货贸,反对卖台。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11-06 22:50:00
被告朱○伦、李○川
作者: kmt11242001 (brook)   2015-11-06 22:53:00
简单说陈亭肥没有证据乱提告,可以反告她诬告吗?
作者: shen1221 (shen1221)   2015-11-06 22:53:00
好哦 缺钱然后不收钱 好棒的节操
作者: kmt11242001 (brook)   2015-11-06 22:54:00
或是意图使人不当选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11-06 22:56:00
不起诉书洪的证词都说理四川有提“朱洪配”了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11-06 23:00:00
查个屁!比小学班长还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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