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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柱案关键 “3000万支票”曝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106/726977/
特侦组今侦结国民党换“柱”案,将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秘书长李四川不起诉,而特侦组侦办此案期间,传出朱指示他人给了原先提名的总统参选人洪秀柱3000万支票,令外界质疑换柱案不单纯。检方侦查后,发现确有3000万支票的存在,但仅是国民党提供给洪秀柱的竞选总统补助款,并非要求她放弃竞选活动之条件或对价。
特侦组与北检上午召开记者会,新闻稿指出,本案承办检察官在10月5日隔离讯问朱立伦、李四川、洪秀柱、洪办顾问前交通部长叶匡后,得知3000万支票一事,随即调阅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有关该张支票之相关签呈、领据、支票等文件,当庭予以提示讯问,再传 唤相关证人、调取其他候选人竞选补助款之相关资料、传票、支票存根及支票支付明细纪录等文件予以勾稽查证,确认该支票发票人为国民党、日期为 104 年 9 月 30 日、付款人为永 丰银行中仑分行、票号 AI1349681 号、面额 3000 万元、受款人记载为凭票支付 105 年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洪秀柱政治
献金专户之禁止背书转让支票,是国民党提供予总统候选人 之政治献金,确系国民党提供洪秀柱竞选总统之补助款,并非要求洪秀柱放弃竞选活动之条件或对价。
检方侦办后,确认李四川在10月5日当天确有请叶匡时转交面额3000 万元之支票给洪秀柱,但是因为洪秀柱之前以竞选经费不足为由,于9 月18日向被告朱立伦请求国民党提供补助,故由被告李四川指示国民党行管会开立付款人永丰银行中仑分行、抬头为“105 年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洪 秀柱政治献金专户”之禁止背书转让支票,而其给付补助竞选款之方式,与国民党提供其他立法委员候选人政治献 金方式均同,加以行管会开立及被告李四川给付票据时, 洪秀柱仍为国民党第 14 届总统候选人,该笔款项为国民党
提供该党提名之公职选举候选人之政治献金应符常情。(法庭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