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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7日将赴新加坡展开“马习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 总统马英九5日召开“马习会”前国际记者会,会中他表示立法院在《宪法》上不监督总
: 统,但他愿意到国会做国情报告,这是在目前宪政体制下做到最大。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
: ,如果马总统到立院,朝野可以讨论由立委提问,让总统来总体回答,但若质询就是违宪
: ,总统并非监督对象。
最好总统不是立法院监督对象拉
真的以为自己是无敌的?
马英九台大法律怎么念的?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2 条
总统、副总统之罢免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
员三分之二之同意后提出,并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
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立法院提出总统、副总统弹劾案,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宪法法庭判
决成立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
我想问问马英九
上面的条文里罢免案和弹劾案 发动的人是谁呀?
宪法如果没有给予立法权监督总统的权利
要如何对你马英九发动罢免和弹劾咧?
很明显宪法就是有给立法权监督和制裁总统的权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