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要求彰银永远经营权?台新金澄清

楼主: beek (让我们的心得着满足~☆☆)   2015-11-03 11:23:59
扁时期就好几次企图让股本500亿的台新 吃下股本1000亿的彰银
幸好被邱毅挡下
现任金管会主委一上任就声明反对台新并吞彰银
即使如此 台新还是多次要吃彰银豆腐
这种恶质私人公司 难道无法让它消失?
http://n.yam.com/cnyes/fn/20151103/20151103367530.html
要求彰银永远经营权?台新金澄清
钜亨网/钜亨网记者陈慧菱 台北-2015年11月03日 上午08:40
台新金控(2887-TW)身为彰化银行(2801-TW)最大股东,对于彰银董事长张明道上周五法说
会后指出“台新金要求永远的经营权”说法,台新金作出澄清表示台新金控从未主张财政
部应“永远无条件的”支持持台新金控对彰银之经营权。
台新金表示,对于彰银上周五法说会具体说明公司整体营运概况及未来业务方向做法表达
支持;惟对董事长张明道对于台新金投资彰银一事有诸多错误认知及论述,台新金今晚提
出澄清。
台新金表示,2005年间,财政部为挽救彰银的财务危机,促使国内、外策略投资人溢价投
资彰银,乃提出“移转经营权”及“支持过半数董监事”的条件,来吸引投资人。
台新金还指出,财政部也在94年7月21日的公函中明确表示“兹配合政府之公股整并政策
,本部同意于增资完成后,经营管理权移由该策略投资人主导,并同意配合办理事项如下
: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标投资人仍为最大股东者,本部将不改变由最大股东主导该
行经营权之政策。”
其次是由于财政部至今并未释股仍持有彰银约12.19%股份,而台新金控持有彰银22.55%股
权仍是最大股东的情况并无改变,故财政部自应履行2005年7月21日的公函承诺,支持台
新金控取得彰银经营权及彰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次。
台新金控更强调,从未主张财政部应“永远无条件的”支持持台新金控对彰银之经营权。
因为,台新金认为如果丧失彰银最大股东的地位,也就丧失对财政部的请求权,因此,张
明道上周五法说会后指出“台新金要求永远的经营权”说法,恐是误解财政部2005年7月
21日公函的意旨及台新金控的主张。
台新金控再次呼吁,政府诚信乃是内、外资投资人评估投资与否的重点考量,亦是国家产
经发展的重要基石,期盼财政部停止无谓争辩,确实履行2005年公告及公函的契约义务,
实践法治精神,藉以重建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并重拾国内、外投资人对投资台湾的信心
,进而促进台湾经济的有感成长。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11-03 11:26:00
恶质私人公司捧著大笔资金入股帮人打呆帐.结果被说吃豆腐..这还叫恶质私人公司
作者: e7660239 (DL)   2015-11-03 11:27:00
持续加码买
作者: asxc530530 (风中一条虫)   2015-11-03 11:29:00
扁维拉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独)   2015-11-03 11:36:00
恶质的是彰银吧,蔡英文上台应该来个大清算,不过她没胆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11-03 11:38:00
至于说邱秃子挡台新就更好笑了.当年邱秃打阿扁的银行资料就是台新银行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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