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段宜康:下周对检察官提告

楼主: umaga1 (QQ)   2015-10-31 04:16:05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铭言:
: 不说还好 真的多说多错
: 最后一段话真的是多余的
: 这篇新闻中很多推文说 "段也有说厂商有错啊"
: 既然认为厂商有错 干嘛又要呛最后一段话啊?@@
: 无水石膏=\=工业级石膏
: 许多先进国家也确实列为可以添加
: 不过台湾现行的法令 就是属于正面表列 而且 无水石膏 是没有被列入可以添加的
: 没有许可的 就是不能加
: 这就是事实
: 永昌若认为国外列为可以添加 正确的程序就是 先跟食药署申请
: 然后食药署经过专家评估 开会通过 就会将其补列上去
: 通过许可 永昌化工就可以卖
: 可是今天 1.永昌化工不但没有申请就擅自卖出,让下游店家或厂商认为可以添加
: 而且还 2.将该无水石膏(原本已经有袋子)装入 写着"食药署许可添加"的袋子内
: (注:永昌把该熟石膏放入印有食药署核发食品添加许可证字号的袋子中贩售)
: 事实上 这家公司就是犯错 就是违法了
: 被羁押 也不是检察官说要押就能羁押 还是要法院通过
: 他确实就是被判定是有羁押的必要
: 干嘛替他护航阿......orz
: 该检察官非常无脑 自以为抓到小辫子 但是却连功课都没做好
: 就想要爆料爆轰
: 不过 段立委你这么一大篇文章
: 要跟人家说 你没有想要替厂商护航 替他们讲话 实在也无法让人相信
: 推文有人说 施压 关说 或者替厂商脱罪
: 我不愿意用这种严厉的词汇
: 但看完这篇文章 很明显想替厂商护航 却是事实
: 厂商说因为无水石膏怕水 所以要加一个袋子 比较好 免得吸水
: 难道这个要保护该无水石膏不要吸水的袋子 一定要用印着"食药署许可添加"的字样?
: 用这种袋子 到底目的是什么 不是很清楚了吗?@@
: 厂商违法 就该处理
: 为何你不但要替他呛检察官说 摆明是"我偏不放你怎样"
: 还在替他说明的时候 避重就轻 只说了 "另外用一个袋子装"
: (段立委的原文.....
: 年逾七旬的周德永因为这个案子(各位可自行了解案情),被收押禁见。
: “无水石膏”台湾用量不大(多用在传统豆花),所以永昌并未生产,是从中国进口。
: 因为必须保持干燥,所以在写明无水石膏的包装外层,又套了一个袋子,这就成了永昌
: 罪名。)
: 而没有说出他用了印有什么字样的袋子呢?
: ※ 引述《pchunter (po)》之铭言:
: : 其实段的逻辑很简单
: : 大前提:该添加物是“应该合法”的 (原因:因为欧美、先进国家都认为合法)
: : 小前提:永昌加入该添加物
: : 结论 :永昌的行为,也“应该合法”的
: : “应该合法”的,却被告
: : 是因为法规不够周延
: : 所以永昌只要让“专家学者审查通过后公告”,就可以解套了
: : 然后再用其他论述来支持
: : 1.外层加包装,是为了干燥
: : 2.永昌老板很老了,很可怜 (把一个老人监禁数月,连家人也不得见面)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