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铭言:
del...
经过大家理性讨论后
已经可以知道段姓立委只是觉得应该完善法规
是检察官搞错了,大家应该给段姓立委拍拍手
另外一码规一码
那么以下"疑似"干预办案部分
1.为什么可以搜索扣押被告厂房
2.为什么要关人
3.快点放人
以上是真是假?
: 该名立委在我侦办过程即透过备询法务部的机会,向基层检察官施压,在我忙得不可开交
: 之际还要应付来自法务部的传真(感谢主任替我回应法务部),其中10大质疑我记得几点
: :
: 1.为何可依据卫生局的检举即去搜索扣押被告厂房?(OS:那不然呢?有犯罪嫌疑就可声
: 请搜索扣押,而且搜索票是法官核发的,你应该去问法官啊!)
: 2.为何未有确切证据即羁押被告?(OS:因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又有逃亡之虞,是大老
: 板、两岸均有房舍,不押他要押谁?而且羁押票是法官核发的,你应该去问法官啊!)
: PS: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检察官即可声请羁押,证据确凿是法官判刑的问题好吗
: ?不懂法律还装懂…..
: 3.检方违法搜索扣押及羁押被告,应立即释放被告。(这才是该名立委的重点,就是要求
: 马上释放被告,OS:我偏不放你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