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宜康:下周对检察官提告
: 我先告诉黄检察官,在CODEX(国际食品法典委员)、欧盟和美国,无水石膏和二水石膏
: 一样,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 然后再来讲这个故事给大家听:
: 去年我接到从未谋面的“永昌化工”负责人周德永家人的陈情信。
: 年逾七旬的周德永因为这个案子(各位可自行了解案情),被收押禁见。
: “无水石膏”台湾用量不大(多用在传统豆花),所以永昌并未生产,是从中国进口。
: 因为必须保持干燥,所以在写明无水石膏的包装外层,又套了一个袋子,这就成了永昌的
: 罪名。
: 我在去年12/11,找了食药署高雅敏简任技正、高怡婷科长、王姿以科员来了解状况。
: 食药署承办官员对此案大表惊讶,说明几点:
: 1.
: 台湾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没列入许可,当然不应添加。但先进国家都许可无水石
: 膏当成食品添加物。
: 2.
: 他们从来未注意到,在台湾无水石膏居然没被列入许可,但也从来没有取缔过,所以也就
: 没有人知道得来申请列入许可。
: 3.
: 但时查到此案的新北市政府卫生局、负责侦办新北地检署、裁定收押禁见的法院,没有一
: 个单位来问过食药署的意见!
: 4.
: 建议永昌尽速提出申报,经由专家学者审查通过后公告,没有争议就可将无水石膏列入合
: 法的食品添加物。
其实段的逻辑很简单
大前提:该添加物是“应该合法”的 (原因:因为欧美、先进国家都认为合法)
小前提:永昌加入该添加物
结论 :永昌的行为,也“应该合法”的
“应该合法”的,却被告
是因为法规不够周延
所以永昌只要让“专家学者审查通过后公告”,就可以解套了
然后再用其他论述来支持
1.外层加包装,是为了干燥
2.永昌老板很老了,很可怜 (把一个老人监禁数月,连家人也不得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