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810361 (brenda)》之铭言:
: http://udn.com/news/story/1/1280259
: 原住民后援会成立大会
: 今天竟然在!! 台东高中 的 礼堂举办
: 这太扯了吧
: 上课时间
: 竟然动用学校的空间进行政治宣传
: 希望不要颜色不对就不谴责喔^^
: 政党政治伸入高中校园,不管哪个党,真的欠嘘
台东高中的公告系统今天有特别发一篇,你看了吗?只要不大小眼,只开放某些党来
借,拒绝其他党,就不会有问题。假日不假日那是看县市政府或是教育部自己订的办
法。如果要抓问题就看这两个单位的规定,另外国立高中应该是教育部管辖,县府的
办法管不管得到我不知道,看有无法律专家来解答。
http://goo.gl/iSwPDM
单位 人事室
标题 将学校场地租借予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尚不违反中立法之规定
时间 2015-10-29 13:52:31 (最新编修时间 2015-10-29 13:56:00)
一、依中立法第12条及本部99年12月29日部法二字第0993286422号书函释,公务人员
于职务上掌管之行政资源,受理或不受理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依法申请
之事项,其裁量应秉公正、公平之立场处理,不得有差别待遇。爰某国民中小学如系
依据其主管机关订定之“某市国民中小学校园场所开放实施要点”,并秉持公平公正
处理原则,将学校场地租借予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尚不违反中立法之规定。至租
借场地之管理人员,如仅于租借场地之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办理活动时,基
于职责所在单纯从事场地设备操作工作,属中立法第7条第1项所称执行职务之必要行
为,自不生违反行政中立之问题。
二、另机关学校如依相关规定将其管理之活动中心、展场或操场等,租借予政党、政
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于下班或国定及例假日期间办理活动时,依本部99年12月29日
部法二字第0993286422号书函释:“……贵属国民中小学依据贵府订定之‘某市国民
中小学校园场所开放实施要点’,并秉持公平公正处理原则,将学校场地租借予政治
团体或公职候选人,尚不违反中立法之规定。……是租借场地之管理人员,如仅于租
借场地之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办理活动时,基于职责所在单纯从事场地设备
操作工作,属上开(按:指中立法第7条第1项但书规定)所称执行职务之必要行为,
自不生违反行政中立之问题。”规定,机关尚不生违反行政中立之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