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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女闺房偷藏高中男 闺蜜泄底GG惹
女学生将李男藏在房内嘿咻,却因同学告诉校方而曝光。示意图
2015年10月27日12:38
住居阿姨家,拥独立卫浴的新北市1名国中女学生,在脸书结识住高雄市、就读高三的李
姓男子,今年5月,2人以Line相约到台北见面,女学生生竟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李男藏在闺
房3天2夜,并发生性关系,女学生事后向同学泄露这段情,却被同学转告校方,报警查办
,台北地检署调查,李男虽未性侵女学生,但因女学生未满14岁,今依与未成年性交罪将
李男起诉。
起诉表示,就读高职的李男,与这名女学生是透过脸书连结成为网友,2人事后透过Line
联络,今年5月间,李男自高雄市北上找女学生游玩,并寄住在女学生家中。
由于这名女学生没与父母同住,而是和妹妹住在阿姨家中,拥有个人的卧室,卧室内并有
独立的卫浴空间,李男北上后,这名女学生便利用家中无人时,将李男带进卧室,若有家
人应门,则要求李男躲进浴厕间。
白天时,2人再趁阿姨上班、妹妹不在家时一起外出游玩,女学生并向同学大方介绍李男
是她的男朋友,2人就以这种方式,在台北共度3天2夜的私房假期,并发生1次性行为。
李男返回高雄不久,这名女生就向同学说出李男在台北这段期间,2人发生过性行为,并
流露出不愿意的态度,女同学认为事态严重,向校方报告,由校方转告妇幼警察队调查,
远赴高雄将李男带回台北侦讯。
李男向检方辩称,2人以Line相约台北见面时,已提到将发生性关系,双方是你情我愿,
未强迫;检方调阅李男与这名女生的Line对话,确认李男辩词确实属实。
检方调查,2人在李男北上当晚“投宿”女生卧室时即发生性行为,女生事后并未露出受
害反应,且一再将李男私藏卧室妥当,长达3天2夜未让家人发现外,也在2人一起外出与
同学见面时,大方介绍李男的男友身分,与一般女性被性侵的厌恶、身心受创反应不符,
认定李男被控强制性交不成立。
但因这名女学生仅是未满14岁的国中生,李男明知她的年纪仍与她发生性行为,检方因而
将全案侦结,依与未成年性交罪将李男起诉。(法庭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