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认定通奸达354次 男女各判8月徒刑

楼主: VB6 (VB)   2015-10-26 20:30:43
认定通奸达354次 男女各判8月徒刑
2015-10-26 18:09:02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新北市已婚的李姓男子与苏姓女子,因工作关系认识,并在8年前开始发生婚外情,6年来在
全台各地旅馆发生性关系至少354次,直到前年苏女丈夫发现,告知李妻共同提告;新北地
院审理时,二人认罪,今天判决各处8月徒刑,可易科罚金24万元。
43岁李姓男子与39岁苏姓女子承认婚外情,但二人辩称配偶均早已知情,之前已经原谅,后
来提告时是超过时效,不过法官不予采信;李在向妻子认错忏悔后,仍保持婚姻,苏女则已
与丈夫离婚。
http://udn.com/news/story/2/12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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