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政府要立法管制网络言论了?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5-10-24 17:27:41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MAqxvuE ]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Re: [讨论] 政府要立法管制网络言论了?
时间: Sat Oct 24 17:27:17 2015
推 ckz: 第666次会议记录还没放上去 难怪找不到草案 10/22 16:29
→ ckz: 过几天看法规数据库有没有 10/22 16:30
→ ckz: 是说 刚好在第666次 10/22 16:30
找了几天只找的到会后记者会
我直接切到第6案开始,也就是
六、订定“电子通讯传播法”草案讨论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p_GpcS14TI&t=7m
简单来说就是还在讨论,所以还没有内容,所以只有一堆说明没有法条。
不过还是有提到:平台业者或服务提供者有刑责。
另外就是可以假处分。
假处分的部份请看这篇老文章。
http://blog.roodo.com/lchintwnews/archives/11435501.html
假处分制度盲点多 应速导正
避免滥用 关键在提高法官素质
2010-01-18 中国时报 【纪录整理:萧博文】
 范光群:定暂时状态的假处分是一个不错的制度设计,是个应该被善用的工具。大体来
讲,制度规定本身没有太大问题,尤其民国九十二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后,加强程序正义保
障,如果有问题,可能是具体个案上执行运作是否很妥善?最重要的是法院受理这类案件
要做适切判断。
 法院要做适切判断的几点要素包括,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释明是否充足?有没有假
处分的必要?订定担保金是否适当。而要做出适当判断不是法官空口、闭起门就可办到,
一定要有充足资料供法官判断,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规定要给双方详尽陈述机会的道理。对
于复杂案件,行言词辩论可能才是最上位的思考。
 此外,核心问题是法官素质,如果法官怠惰、不负责任,假处分被滥用的机会也因此增
加,因此法官法的通过还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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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何时才有法条出来。一直都没有放出来...
作者: ckz (老废柴)   2014-10-22 16:29:00
第666次会议记录还没放上去 难怪找不到草案过几天看法规数据库有没有是说 刚好在第666次
作者: chjh30322 (Pavone Tiramisu)   2015-10-24 17:28:00
作者: benson60913 (马英九)   2015-10-24 17:28:00
恭喜爪爪总冠军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24 17:37:00
我也是找不到法条。我认为: 1.脱裤子放屁 2.有个影子,媒体, 候选人就急着加上自己想要的东西开始炒作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5-10-24 17:38:00
记者会上也是说还在讨论 所以没东西给大家看然后说明也是一堆有的没的...一整个很谜的情况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24 17:40:00
现在这东西放出来的资料不要说比空心菜, 比空心猪还空啊反正我结论就 3. 谁敢管制言论谁死定了补充 1.这就像有电话诈骗就想立专法管制所有电话通话内容, 不犯法才把话传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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