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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光远
3小时 ·
【选举笔记:罢免很难,所以要修法】
这两天,已经有人提到罢免朱立伦的事
其实很难
2013年秋,我与南方朔、柯一正等人发起“宪法133实践联盟”
并且选定罢免对象为马意立委吴育升
结果最后以短缺1,686张连署书的结果
无法成案宣告失败
隔年,“割阑尾计画”团队再接再厉
北市港湖区罢免国民党籍蔡正元
新北市第一选区再把吴育升列入罢免对象
结果蔡正元的罢免案通过前两关考验
不过进入罢免投票的阶段时终究还是失败了
割阑尾计画的发言人台北林先生
这两天在脸书跟大家报告,罢免有多难
难处在于,如果要罢免朱立伦,要过四关
第一关:要收集新北市选民数的2%“罢免朱立伦市长提议书”
第二关:通过之后,要在30天内,募集超过13%的罢免连署书(且不得与第一关的提议人
重复)
第三关:罢免投票,要有选民的一半以上出来投票,方才成立
第四关:投票人口里,要有一半以上赞成罢免,被罢免人才能被罢免掉
是不是很难?
这也是为什么明年新国会开议之后
一定要把修改选罢法列入优先工作内容
其实,选罢法很多委员早就想修了
2013年,罢免吴育升进行得如火如荼时
11月底,立院国民党在立院发动突袭
提出一个“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并且迳付二读
这修正案的要点是,如果公民想参与罢免提案、连署
签署提案书或连署书时,还得附“切结书”与“身分证影本”
这个条款,大家后来称之为“吴育升条款”
如果这修法让国民党团称心如意
日后,人民想要罢免不肖官员、民代
罢免难度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
我当时非常愤怒,与一些公民运动、政治改革的朋友
齐聚立院前面
我当场叫阵,问吴育升,如今一个人如果想进宾馆休息
都不必附什么“切结书”、“身分证影本”
为什么号称便民的民代
要提高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门槛,增加公民的困扰?
大概听到“宾馆”两字
国民党委员们觉得有理
是啊,民代是要便民的,不是扰民的,是要促进民主的,不是反民主的,不是吗?
于是就把该迳付二读的草案撤掉了
可见,“宾馆”二字的确是一个能够刺激大脑,让大家进行思考的词汇
在此,我也将“下修罢免法”列入政见
对,这是一个几近自宫的政见
可是让人民在罢免事上更方便
就罢免不肖官员、民代之事,有更多的发言权
本应是台湾步向更周全的民主途中当有的设计,不是吗?
(图说:摇滚,影响我一生,也影响Freddy林昶佐以及张铁志。这是本周我与他们两人在
淡江大学谈摇滚、政治、社会改革、音乐等话题之后,与同学们的留影。张照堂上个世纪
七零年代烹调的摇滚大餐,我到现在还没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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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字心得:罢免很难,在PTT罢免不适任版主好像也很难? 比如开错赌盘欠钱那位?
真的该修法啦~不过PTT也差不多啦~比如你要往上申诉流程都要跑超久
跑个大半年都还不处理,真是半斤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