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若开放外系去考医师,是否能解决医荒

楼主: wushanglin (530)   2015-10-17 11:35:20
上一篇文有人提到lovetiti大大您是医师
不知道真的假的
※ 引述《lovetiti (爱太太)》之铭言:
: 标题: Re: [问卦]若开放外系去考医师,是否能解决医荒
: 时间: Sat Oct 17 11:01:5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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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讲到这个话题,就一定要提流浪教师,
:
: 但我请问一下各位,流浪教师的下场是什么?
:
:
: 就是让老师变成高度竞争的行业,一个炼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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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必须很有能力又很努力,才能从一堆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
: 大家有机会,可以去看看教师甄试的盛况,
:
: 这些人都是用燃烧生命的气魄在考试的。
:
:
: 而且就算你考上了,也随时有一堆强者在等著取代你,
:
: 所以你必须战战兢兢,不能有丝毫松懈,否则随时会被干掉,
:
: 同时因为人才够多,不怕物以稀为贵,
:
: 所以老师的薪水不会被漫天喊价。
:
:
: 但如果是在以前,让老师跟医师一样,可以躲在国家的保护伞下,
:
: 压力在考上师范大学后就解除了,从此就是特权人生胜利组,
:
: 只要能毕业,就能有很好的工作、很高的社会地位,
:
: 而且就算你能力比人家差,也没有一个合理的机制可以叫你滚蛋,
:
: 更没有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降低你的薪资。
:
:
: 确实,流浪教师让很多老师苦不堪言,
:
: 因为有更大的压力、更强的竞争、以及更低的收入,
:
: 但这些老师们损失的权益,却是让整个国家都受惠了,
:
: 我们可以用相对合理的薪水,就请到很认真、很优秀,
:
: 真正有心于教学,并且愿意为此燃烧生命的人。
:
:
: 所以开放医师管制,也是一样的道理,
:
: 毕竟资原有限,而特权就象征资源不公平的划分,
:
: 当你大幅削减医师的职业特权,就是让医师以外的所有人受惠!
:
可现在的问题应该不是医师过太爽
医师不够竞争
医师爽爽混......之类的
而是四大科太操会被告又没有相对应的酬劳
所以才没人要去
因此你提出的方法并不是针对现在的问题
完全不是对症下药
无法有效解决四大皆空
: 推 Kermei: 回某楼 开放以后 限五大科不得转科啊
作者: just8811   2015-10-17 11:36:00
打到脸都肿了@0@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39:00
比原PO懂上许多-法律对社会价值进行评判赏罚-当有人滥用某种社会需求而给他的特许途径 宪法哪里反对立法者给制裁?原PO可别像那些高喊生命权所以死刑违宪的人一样的逻辑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1:00
哇!用刑法限制转科,那人家一开始就不去不行?
作者: osiris34 (逆袭天月)   2015-10-17 11:41:00
我觉得卫服部还蛮爱拿法条约束医生的阿
作者: theclgy2001 (几分甜)   2015-10-17 11:41:00
用刑法约束职业还自以为懂哈哈哈哈哈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2:00
楼上脑袋多想一下 不去就没有实习资格-法规不会定吗指va网友的观点某些人的逻辑跟法律大教授们自以为很懂所以反对死刑 还说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3:00
你到底在说什么?四大科就烂坑呀,你再设什么人家一开始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3:00
那些不知死刑的存在侵犯生命权叭啦叭啦 真是哥俩好的口吻~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5-10-17 11:44:00
用刑法直接规定所有取得医师执照的都run五大科十年好了反正现在pgy也有点类似的味道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4:00
刑法是这样用的?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5:00
D网友说的没错 可以做啊 医界既得利益者挡住而已 如同某些立委挡住农舍啥的修法...欧盟啥啥专员曾指摘我国刑法中竟然还有死刑->套v网友逻辑我国刑法难道是这样用的(用死刑侵犯人民生命权) 那么本版
作者: isalin   2015-10-17 11:48:00
还真以为可以用刑法限制职业 XDDDDD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8:00
支持死刑存在的网友们全部面壁思过思考刑法这么用的?好了~这才是公民教育的失败 一群网友缺乏逻辑 只凭立场东跳西跳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49:00
刑法这样用,只会没人当医生,更何况违宪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1:00
我是说外系考医师而言 是(类似绑地区的)"公费生"的加强版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51:00
违反宪法第十五条,侵犯了工作权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1:00
这样搞下去像某K一样派兵去抓人来当。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0-17 11:52:00
快修法 全大专院校科系都适用 就不用外劳啦 一个都跑不掉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2:00
然后用缴钱换不必去偏乡服务了事--好聪明好棒棒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2:00
你说加强就加强,而且人又不是傻子,违约要关谁还考?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53:00
公费生是有用刑法限制?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3:00
哇!那本系的转科上不上刑法?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3:00
那么怎么不恭敬拜读大教授们说死刑违反宪法15条生命权??若某些网友没有主张死刑违宪 那就别急着脑补工作权受限~~生命权被刑法剥夺 版上都找出理由反对法律系教授观点了工作权受限制 唉哟版上突然争执说这有没有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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