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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慧贞 2015年10月16日 13:10
苗栗县政府在刘政鸿担任县长时期,偷天换日,将原本由当时的卫生署同意
远雄基金会设立的“赵万枝纪念医院”,改为由苗栗县政府主办的“苗栗县
远雄健康生活园区BOO(兴建、拥有、营运)案”,再由苗栗县政府委托委托
远雄兴建、营运,资产由远雄永久取得,且契约中未明订营运合作起讫时间
,甚至苗栗县政府另编列公务预算6500万元代为清除该园区基地的废弃物,
更离谱的是苗栗县府还得意的以办理促参绩效,向中央拿到7799万元的促参
奖金,刘政鸿还拿这笔钱率市府管员出国,监察委员高凤仙、刘德勋认为苗
栗县府作为太离谱,已申请自动调查。
监委调查发现,卫生署于2007年间原则同意远雄基金会设立“赵万枝纪念医
院”,但原本因赵藤雄自行花钱兴建的医院,到了2011年11月8日,却换成苗
栗县政府主办“苗栗县远雄健康生活园区BOO(兴建、拥有、营运)案”,但
此时卫福部却不闻不问,坐视让兴建赵万枝纪念医院从个人兴办变成了政府
奖励的促参案。长期关注该案发展的立委林淑芬质疑,医院主办机构从远雄
换成苗栗县政府,过程中卫福部装蒜不知道,仍许可了医院设置案。
至于苗栗县政府更离谱,林淑芬指出,20.6公顷土地并不是苗栗县政府所有
,县府竟然把国有地拿来办理促参还可以拿奖金,县政府自己变成是该案主
办机关,然后委托远雄去盖“苗栗县远雄健康生活园区”, 县府甚至违法许
可远雄拥有“苗栗县健康生活区案”的地上建物永久所有权,之后再获得中
央的促参奖金。
林淑芬强调,赵藤雄在此案当中,可以利用促参案向银行免担保融资,依据
《促参法》得到融资及租税的优惠,“简直是无本生意”、“是民间免出资
的促参”,赵藤雄在这个案中,从中央到地方处处都有人量身订制包庇图利
,打通关节,处处都有人拿公家资源给他用,处处都有人违法行政(不怕抓
去关)将国家的法制踩在脚底下协助他,免出资就能占有国有土地,“远雄
的政治实力真的是太可怕了!”
监委调查发现,在此BOO案中,医院及园区由苗栗县政府委托远雄兴建、营运
,资产由远雄永久取得,契约并未订营运起讫时间,医院可以随时关门,该
合约因违反促参法规定应属无效,因此监委高凤仙、刘德勋申请自动调查,
深究苗栗县政府在该BOO案的签约及履约上有无违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