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啥米!朱安雄涉贿逃中国 已过追诉期

楼主: EbinaHina (海老名姫菜)   2015-10-16 20:38:25
http://img.ltn.com.tw/2015/new/oct/15/images/bigPic/600_134.jpg
有人默默躲过追诉期:朱安雄、陈由豪
有人已客死异乡:伍泽元、王玉云
有人追诉期还很长:刘松藩、罗福助、王又曾、何智辉、曾正仁
啥米!朱安雄涉贿逃中国 已过追诉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3831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已签订6年,长久以来,中国对重大刑事犯皆释出善意,只要我方提出的要犯名单,总会立即处理遣返归案,但遇到重大大咖经济犯,中国公安单位却另有一套标准,让我方莫可奈何。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多年,2009年警政署曾拟订一份人数约420名,疑似藏匿中国的台湾通缉犯名单,近百人被列为重大通缉犯,包括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前高市议长朱安雄、前中兴银董座王玉云、前广三SOGO百货董座曾正仁,及金纪玖、刘伟杰等重大经济要犯。
前高市议长涉贿选逃了12年
近年来,中国公安单位陆续将詹龙栏、吴桐潭、黄上丰、薛球、陈益华等重刑犯交由我方处理,但对我方提出的陈由豪等人,则完全没回应,警政署高层多次赴中国交涉,却始终没下文。
这些人久留中国,往往因此逃过追诉时效,像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议长贿选案被判刑,潜逃中国12年,追诉时效至今年5月消灭,执法人员也莫可奈何。
中国是台湾经济要犯天堂
刑事局一位高阶警官表示,中国公安单位对我方要求的重大经济罪犯遣返,曾私下陈述,这些人在中国拥有事业,对中国有贡献,加上未在中国犯案,在许多因素考量下“有所困难”。
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则指出,这些大咖逃犯行踪飘忽,有时警方千辛万苦弄到情资,通知中国公安部逮人,人却早已出境第三地或根本不在中国。
作者: GiBai5566 (居掰5566)   2015-10-16 20:39:00
怎么潜逃中国的颜色都那么一致啊~~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10-16 20:40:00
朱安雄还没死啊?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0-16 20:40:00
感谢KMT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5-10-16 20:40:00
无法可修让他们禁止入境吗,就终生滚去国外吧~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6 20:40:00
清一色耶!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10-16 20:42:00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老婆还在保外就医,关不完……
作者: rsy (~神乎其技~)   2015-10-16 20:45:00
哇~~现在已经可以自由回国了耶 A钱去外国爽 真好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10-16 20:46:00
都是国民党的,有口碑哦
作者: iqeqicq (南无警察大菩萨)   2015-10-16 20:49:00
黄芳彦、王又曾、金晶表示......忘了还有2008年起流亡日本的金美龄
作者: swearflycc (ET)   2015-10-16 20:52:00
关金美龄啥事? 王又曾……楼上党籍真怪啊
作者: hao123xbaidu (garbage)   2015-10-16 20:53:00
结果罗明才都还选得上 唉
作者: swearflycc (ET)   2015-10-16 20:53:00
找不到可以反驳的就别说了……不然脸可是很肿的台湾本就是鬼岛啊 罗立委前几天不是上新闻版面了吗?
作者: mix5172000 (PS正指標)   2015-10-16 20:55:00
掏空中的台湾
作者: aa2425   2015-10-16 21:00:00
定谳就应该当场带去服刑,居然还可以先走,不逃亡才有鬼
作者: iqeqicq (南无警察大菩萨)   2015-10-16 21:17:00
明年116到520干脆封闭台湾所有机场好了,防某人潜逃出境
作者: wsx26997785   2015-10-16 21:18:00
可否立法 把这些通缉犯撤销国籍列入入境黑名单
作者: MW1220 (老机型)   2015-10-16 21:26:00
高调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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