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0-15 17:48:33※ 引述《donotrefuse (来者不拒~)》之铭言:
: 吴思华表示,有关赴德国访问并申请休假,德国访问是去年作业早就排定,非常正式的外
: 交活动,签约现场是挂著德国和中华民国的国旗,当时他跟行政院长表达自己的未来去向
: ,院长希望他休息一下再考虑未来,他希望在海外休假,而非在国内休假,是考虑到维安
: 人员,休假三天都在柏林,三天假期的费用是自费,希望让相关同仁有喘息的机会,这个
: 行程事先报行政院同意。
: 但郑丽君不满批吴思华硬拗,她表示,公务出差机票是公务预算,请私人假期会用到人民
: 的纳税钱,这百分之百妥当吗?与出访是否克尽其责是两回事,吴思华竟然振振有词说是
: 获得院长核准,未考虑公私资源混用,是不妥当的回答,铨叙部在民国七十七年函释,为
: 顾及民众观感也提醒要宜审慎为之,政务人员标准应该要更高,事小却是原则问题。
这部分我其实不太懂郑丽君的点到底是什么
吴思华这个情况,
跟教授申请补助去参加Conference然后在当地玩几天有什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