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ndyMarsh (屎蛋爸)》之铭言:
: 1.现有的规定,并未限制同志不能捐血,而是有“男男性行为”及“危险性行为”者不能
: 捐血。
: 2.捐血。台湾血液基金会也澄清,表示“这是为避免危险性行为者捐血,造成感染,不是针
: 对同性恋者。”
: 大概可以得出结论
: 男男间性行为 的危险性跟 危险性行为 差不多
: 所以两个都要避免捐血
: 一般提到的危险性行为,是指没有带套的行为
: 而男男性行为,即便带套,也是一样危险不能捐血
: 懂了嘛!!!
: : 但为何制定有“男男性行为”及“危险性行为”者不能捐血的规定?台湾血液基金指出,
: : 因为直肠黏膜较薄,从事“肛交”的性行为者,感染爱滋病的机率较高。虽然台湾目前因
: : 为输血感染的机率小于千万分之一,但是为了确保血液安全一定要从严把关。
: → a1122334424: 我是认为包含在危险性行为里面就好惹啦 10/07 22:39
: 这就错了,无法包含
: 因为照现行规定,男男间性行为即便有带套
: 只要发生过,然仍是终身禁止捐血喔!!!
我认为只规定“危险性行为”禁止捐血就够了
只要大家中文阅读能力没有问题的话
应该知道“危险性行为”是什么吧?
同志打炮时若全程带好保险套,这叫做“危险性行为”吗?
同志只跟固定单一性伴侣打炮,并且有定期筛检,这叫做“危险性行为”吗?
你可能会说,同志因为高比例使用娱乐性用药
过程中神智不清
所以很容易搞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带套
请问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带套
可以说自己没有“危险性行为”吗?
到底是有语文上的障碍还是逻辑上的障碍?
如果有一个人曾经这么做过,还跑去捐血
不是他中文有问题,就是他是故意的不是吗?
所以总结下来,我们只要规定禁止“危险性行为”捐血不就够了吗?
到底还有什么理由禁止同性恋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