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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5-10-07 18:13:27声明稿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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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稿〉对于悠游卡公司不当发言、高捷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自清
2015/10/7
对于悠游卡公司迳自表述不正确之各家业者多卡通系统建置分摊费用,除违反双方合
作协议内容外,恐将造成多卡通系统建置进度落后。另悠游卡公司对外不实言论及情绪性
用字发言,已严重影响高捷公司商誉,高捷公司完全无法接受。高捷公司针对上述情事及
该公司违反合作协议规定,不排除采取适当法律行动,寻求解决。
高捷公司为呼应交通部推动多卡通政策,并让各家票证公司持卡人在高捷系统内,均
能顺利使用卡片、通行无阻碍,故以“全闸门内建式多卡通”规划依法向交通部申请补助
,以改建高雄捷运电子票证中多卡通相关设备,并允诺加速建置期程,希望于105年7月提
供多卡无缝通行。目前整体进度已超过20%,高捷公司已与四家票证公司(悠游卡公司、爱
金卡公司、远鑫电子票证公司及一卡通公司)完成票卡技术与营运规则确认,并进行读卡
机韧体设计,预期104年7月,国人可持四卡之任一卡片通行高雄捷运各闸门。
在经费部分,高捷车站现有之电子票证系统属一卡设计,为因应全面多卡通时代之功
能需求,须进行设备改造及系统变更,且依电子票证管理条例、整体车站美观及撙节经费
着想由高捷整合各业者并同办理,在交通部依法令所补助金额仍有不足的情况下,差额须
由高捷公司及各票证公司筹措,高捷公司除了自行吸收部分费用外,于104年4月即开始与
四家票证公司协商分摊金额,并以金管会公告各票证公司电子票卡于市面流通卡量及交易
金额作为分摊比率参考,故高捷公司与四家票证业者均负担部分费用,且全数用在多卡通
相关功能上,绝无外传高捷公司从中获利及一卡通公司未出资之不实情事。
高捷公司为公共运输事业,与四家票证公司其实为合作关系,系在各自专业领域上,
分工合作,共同为持卡人提供无差别服务,而保密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定金等,系确保
彼此权利义务关系所作的必然商业作为;高捷公司始终恪遵商业协定及信守承诺,虽无法
对外提供四家票证公司实际计算公式和分摊数额,但保证会抱持殷实积极态度,公平对等
地推动多卡通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