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gzt (sgzt)
2015-10-07 12:54:46换柱涉搓圆仔汤? 罗莹雪:有检举就办
2015-10-07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21665
〔记者曾韦祯、张筱笛、黄欣柏/台北报导〕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及秘书长李四川多次与总
统参选人洪秀柱会面协调,洪秀柱公开表示,即使党内人士以“搭档”、“资源”劝退,
她也未曾有过丝毫的动摇,还说不会私下接受任何的条件交换。民进党立委昨在立院总质
询时质疑,国民党若有以搭档或是资源劝退,这已触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的“搓圆
仔汤”条款。
洪:党内人士以搭档、资源劝退
法务部长罗莹雪答询时表示,有人检举就会办。是否搓圆仔汤还要看有无不法手段,而且
传闻不是证据,臆测想像更不能当成犯罪事实。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质询表示,何为搓圆仔汤?罗莹雪答复,应该是透过利益交换,让有些
人参选或不参选。
陈亭妃接着表示,国人即将见证“最大大大的搓圆仔汤”。她引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
法”指出,国民党主席朱立伦逼迫换柱的过程,当然是搓圆仔汤;且国民党在提名过程,
也须依法送交内政部备查,检方现在应主动侦查。罗莹雪对此答复,有人检举就会办。
不过随后质询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反问,政党难道没有权力更换自己的候选人,这有违法
?怎能以党主席与参选人见面谈话,就抹黑说是搓圆仔汤。
内政部长陈威仁答复,政党如何提名参选人,最后决定由谁参选,政府尊重政党的决定。
顾立雄:若改当副手 可能因对价关系违法
对于洪秀柱称党内人士以“资源”劝退一事,是否涉触犯“搓圆仔汤”条款,律师顾立雄
指出,“搓圆仔汤”条款是指对候选人行求期约、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放弃竞
选,必须证明双方有对价关系才构成。若洪秀柱以“选得心力交瘁”之类理由退选、或国
民党透过临全会取消提名,很难视为违法;但若洪最后改当副手或变成立院龙头,就可能
因有对价关系违法。
律师洪贵参则说,《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党内候选人已适用“搓圆
仔汤”条款,不过他认为,必须证明双方有利益交换才能构成,实务上不易认定。
作者:
knives 2015-10-07 12:55:00翻译:没检举就不办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10-07 12:56:00Law in shit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5-10-07 12:56:00翻译:如果来源的是蚂派就直接当成没事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结婚抢红包的人太多)
2015-10-07 12:56:00查无市政 先卡位当先知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10-07 12:56:00这只马的走狗说的话还会有人信?
作者:
LaBoLa (滚来滚去!!!)
2015-10-07 12:57:00翻译:有检举就办检举人
作者:
f731227 (牛脾气)
2015-10-07 12:57:00开除洪的党籍,可以让他退选吗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10-07 12:57:00
Coco姊:
作者:
v7q4 ((.)(.)乳剑双修 -|=>)
2015-10-07 12:57:00没检举就不办,检举了也会查无实证,还是不办
作者:
KSHLO (Wunderbar)
2015-10-07 12:58:00又来了 老梗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10-07 12:58:00
特侦组:主动剪报分案调查 别查组:有检举就办
作者: darling520 2015-10-07 12:58:00
党证在手 犯法没有
作者: drigo 2015-10-07 12:59:00
先帮你结论:查无不法。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10-07 12:59:00有检举就办(检举人)喔 ^.< 看看014案件 想想自己而且不讲别的 有党证耶 光收集证据就要30年了 慢慢等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10-07 13:01:00Law in shit
作者:
Invec (不急着)
2015-10-07 13:01:00kmt党内G制根本law in shit
作者:
EAFV (流浪猫)
2015-10-07 13:02:00狗狗也想造反?笑你不敢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5-10-07 13:02:00
赖较啦 XD
作者:
Mooooose (养乐多'牛丼'披萨'笋干)
2015-10-07 13:03:00Law in shit讲的话跟马一样有公信力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5-10-07 13:05:00
有检举就办(检举人)
作者:
pkd20 (pkd20)
2015-10-07 13:05:00看看检举014的下场
作者:
kc (跌 倒 了)
2015-10-07 13:05:00你妈啦,再多人检举,没国民党党籍一样是屁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10-07 13:11:00胜文那时也这样讲
作者:
lexptt (路路)
2015-10-07 13:28:00Law In Shit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5-10-07 14:05:00
笑你不敢办啦 马的 遇到狗民党一律查无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