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eng (Leeng)
2015-10-06 22:13:19理由一:
第七条:〔挑衅、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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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
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给水桶六个月,自删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等,对于政治族群(含其代称)及
非具有本国国籍者等族群之谩骂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责,勿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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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法。
理由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