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behome (bebehome)
2015-10-05 18:47:40: (二)补助对象:设籍本市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 1.家庭总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于最低生活费(104年即12,840元)。
: 2.全家人口之现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价证券及投资合计金额每人每年未超过
: 75,000元。
: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标准价格合计金额未超过350万元。
随便算你都符合资格阿,就去申请吧,不要听服务处的人乱说。
大姊二姊22K*2+三姊算他30K+2个小孩
你0K+你爸0K+你妈也算22K好了
共96K/8人=12000。 刚好过关。
就算超过低收应该也有中低。
还有,国民年金缴它干嘛,这个我们家没人在缴的....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10-05 18:49:00你真的以为他姐领22K,不是装死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5-10-05 18:49:00国民年金不缴 会罚钱ㄟ
作者:
Urgot (乌尔加特)
2015-10-05 18:50:00这个原文章 单方面说法又通篇疑点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10-05 18:50:00谁知道他3个姐姐是不是真的领22K而已
房产不能大于300万的样子 先卖掉 然后用光才能申请喔
作者:
qw99992 (雪彤云)
2015-10-05 18:51:00说实在22k的正职我还真没听过
作者:
Urgot (乌尔加特)
2015-10-05 18:51:00你确定他是真有困难还是想勒索姊姊?
什么离家做22K的工作 我看不是什么为了打拼才离家想逃离那个家庭的成分我看还大一点
作者: Sanish (o(‧"‧)o) 2015-10-05 18:52:00
这种家谁不想逃...
对啊....啊逃了 又不拿钱回家....不就是弃养吗 XDD
作者:
BDG (毕帝姬)
2015-10-05 18:54:00小孩不用算父方吗xd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5-10-05 18:54:00所以告弃养也刚好啊 自己爱顾全别人面子 那就吃自己吧
作者:
voes (wow)
2015-10-05 18:56:00颗颗 穷人悲歌
作者:
lovembp (lovembp)
2015-10-05 18:56:00国民年金不缴会罚钱?真的假的 我好几个月没缴了...
可以回家找工作 不回去 弃养父母 然后又不想告? 要怎么帮
作者:
Iceballz (无糖无热量)
2015-10-05 18:58:00说什么信什么,你等到633惹?
有结婚的不缴国民年金 配偶会被罚钱 以这个案例来讲
国民年金你没工作也是要缴,一个没钱还要逼死你的概念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5-10-05 18:58:00找议员阿 让他去跟服务处的人吵比较有用
离家做22k很常见... 真的一堆小屁孩不知人间疾苦耶...
离家做22K然后缴个 5~6K给房东爽 这样有比较好? 谁才屁孩只想着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生活 家里状况视而不见 根本自私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10-05 19:04:00推荐这篇~~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10-05 19:05:00这种家想逃的很多 摊不起
对啊 不过逃离原生家庭 又不给生活费 不就是弃养吗...然后不想告弃养 又不想帮家里 双手一摊就要纳税人买单?这不是很奇怪吗 又不是没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