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男供吃住 诱小女友嘿咻被告
〔记者姜翔/新北报导〕19岁陈姓男子去年结识13岁少女小品(化名),交往1年多期间,
陈多次要求与小品发生关系遭拒,今年暑假开始,与家人相处不睦的小品寄住陈男家,仰
赖陈男供应吃住,陈趁机“苦苦哀求”,小品半推半就下同意与陈男嘿咻,事后小品父亲
提告,陈男遭法办。
小品父亲报警表示,知道女儿与陈男交往,但女儿未成年,还在读国中,曾告诫陈男“不
要与我女儿来往”,但陈男持续与女儿见面。今年7月小品离家,虽有报备要去陈男家,但
之后家人即联络不上,8月初,小品打电话回家向祖母表示会回家,后来仍未返家,家人报
案。
小品父亲告诉警方,陈男常前往新北市中和区一处宫庙练习官将首,警方循线于隔天到陈男
住处找到2人。小品说,因陈男供她吃住,她才愿意与陈发生性关系,且自己身上没钱时,
陈每次都会给她2、3百元零花;但小品也表示,陈男醋劲大,常限制她与男性友人、同学
见面。
因陈男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警方询后将陈男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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