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龙脑穴屋遭拆!全台最牛钉子户下跪 哭求

楼主: DongRaeGu (东拉菇)   2015-09-26 17:36:13
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这次柯文哲的作法,我完全赞成,
所以请部分柯粉不要因为我反对小凯关说就抹黑我是在黑柯P,
我反的是双重标准柯粉,不是柯P,
因此在进入正文前我要严正声明以正视听:
我完全赞同今天柯P的作为,
为避免有些人被柯粉误导认为我又在打柯,特此说明。
今天柯文哲展延拆除执照,太平洋建设依法拆除,
既然一切合法,当然没有反对的理由,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指责柯文哲做错,
事实上我非常赞成柯文哲今天的作法,我所指责对象的是部分认为柯拆是对的,
而郝拆文林苑是错的柯粉双重标准的嘴脸而已。
基本上文林苑到今天龙脑争议,本质都是在于都市更新条例上,
一派认为中华民国既然是民主国家,都更是国家介入侵害人民土地建物所有权,
为什么我是地主我却要被别人可以多数决决定我家要被拆掉?
另一派则是认为国家社会要进步发展,个人利益在遇到公共利益时应适度退让,
在确保整体财产利益没有受到侵害,让你旧家换新家,整体价值相同甚至是提升,
在此前提下,国家就有以公权力介入的必要,让整个都更程序顺畅进行。
简而言之,你是前者主张100%同意才能都更,
或是跟我一样认同后者,都更只要大多数人同意,经过权利分配程序,就可以拆除,
两者都可以,要选择哪一个立场都好,价值观的选择并没有对错,
就像支持统一、台独、或维持现状,都是价值选择,没有谁对或谁错的问题。
然而,今天有部分柯粉出来疯狂护航柯文哲作法正确,
但却要强调这跟乐扬强拆文林苑根本不一样,这种嘴脸就很恶心了。
两者都是民办都更,两者都是建商拆除,差别只是郝市府依都更条例36条代拆而已,
实体上文林苑跟龙脑都是相同的,岂能因为龙脑屋主比较迷信就活该被拆,
而王家就是无辜的受害者呢?
基本上都更这个议题非常复杂,当初大法官释字709号出来时板上就非常多人讨论,
我就不废话,基本上大法官都是打太极拳的专家,
他们根本技术性地回避我上述价值选择问题,他们不说他们赞不赞成100%同意,
也不说他们赞不赞成可以多数决就将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加入都更,
他们只说现行都更条例同意门槛太低,应该要调高,
又说都更实施应予程序保障,比方说送达程序、公听会程序,
现行法规范多有不足云云这些根本不是重点的东西上。
所以表面上大法官说都更条例违宪,反都更派大声叫好,
可是细看呢,内容却只是说门槛不能太低要调高,程序保障要完备等,
所以里子里还是赞成都更可以多数决决定他人不动产命运啊,
因此就变成一个解释各自解读,都更赞成者或反对者都能从709号找到高潮的点。
反都更者说都更条例违宪,当然没错;
赞成都更者说大法官还是赞成都更可以多数决,这也没错,
所以立法院现在修法修了一个很高的门槛,让都更还是很难走下去。
讲结论,其实今天龙脑被拆了我是非常乐见的,
因为龙脑是继文林苑之后,台湾第二件真的依法拆除的都更案例,
像之前永春都更案,建商也是妥协帮争议户量身订作一个大家勉强能接受的方案,
所以不算数;而其他已成功的都更案,通通都是100%赞成的假都更真合建,
只是为了享受都更的优惠或是利用都更条例吃公家土地而已,都不是真正多数决都更。
其实看到这个板上的吱吱蛆蛆都能够赞成都更多数决拆除钉子户我是很开心的,
但对于某些柯粉护航柯P却反打郝龙斌文林苑的嘴脸,我是完全看不下去的。
简单来说,你若是100%同意才能都更的要就是都反对,不然就是都赞成,
没有什么赞成龙脑却反对文林苑这种双重标准的,柯粉要战请就事论事,谢谢。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4-09-26 17:36:00
作者: ray2501 (猫是一只猫)   2015-09-26 17:37:00
这篇为什么会有人嘘啊? 双重标准本来就不对啊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37:00
你带什么风向阿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阿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9-26 17:38:00
所以你先回答我文林苑是谁下令拆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38:00
因为拆得并不是柯市府 你搞错状况了....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38:00
吱蛆柯粉柯黑  还不都是党工在乱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09-26 17:39:00
太平洋今天就是自己花钱担责任它一样可以跟乐扬申请代执行
作者: albert (嘛.....)   2015-09-26 17:39:00
帮推,根本是一样的案子,用的是一样的法条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39:00
XDDD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39:00
直接送大法官释宪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9-26 17:39:00
柯粉,但文林苑跟龙脑案都反对,强拆就错!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5-09-26 17:39:00
柯粉都支持文林苑的抗争吗? 你二分法也太夸张了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39:00
双重风向就一种人 文林苑就骂人在乱 然后这个龙脑就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5-09-26 17:40:00
问个问题喔 怎么印象中文林苑搞到最后风向也是反王家的偏多 是我记错了吗@@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40:00
叫屈 为啥不保护龙脑 这才叫双重标准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5-09-26 17:41:00
抵销崩溃嘘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41:00
还没下班?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41:00
看到没 嘴脸都出来了 你心中就想干文林苑嘛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5-09-26 17:42:00
对啊 但我印象中文林苑事件版上风向有这么偏王家吗?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5-09-26 17:42:00
合法就是屌大这种前提不要拿出来给人笑啦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42:00
你要辩护龙脑拿来辩阿 扯什么文林苑 要不要顺便拿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9-26 17:42:00
补血,柯粉只看颜色。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5-09-26 17:42:00
开放你家地址? 别人家拆就可以?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42:00
因为王家到最后就收钱阿~~王家这件事后来弄得很难看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3:00
我说了,送大法官释宪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5-09-26 17:43:00
合法就一切合理,美河市也不用丢去违宪审查了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44:00
龙脑是民办都更。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5-09-26 17:44:00
王家最后收钱也没错,他家的地敢你们屁事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4:00
又不是柯粉拆了龙脑,骂柯粉干嘛?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7:44:00
河粉会嘘你 关说都能护航了 强拆事件有差吗 护起来更得心应手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44:00
别闹了 郝市府时代 那儿来的柯粉?????????????????????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45:00
收钱就表示你之前说那么好听阿最后就是把居住正义当筹码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45:00
三句不离柯粉 你才是网军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5:00
关说的都请辞了,谁护航了?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46:00
最后正义是假的新台币才是真的(话说社会事本质不就是这样)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46:00
文林苑是政府拆除 龙脑户是建商拆的 那儿一样?????????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46:00
我是嘘你文中说是柯拆龙脑 不要恼羞成怒好吗?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47:00
政府拆的XDDD说真的了解都更这档事我还真的佩服好龙冰敢拆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7:47:00
护关说的护到后来转移焦点成乔屎缺或是市政府没法乔的我应该不用再举例了吧XDD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48:00
龙脑户又不是柯市府去拆的 难怪被嘘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5-09-26 17:48:00
大部分都像柯P~~那建商干的阿~~~不官我(们)政府的事情~~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48:00
党工滚 就这样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49:00
最糟糕的是满嘴的柯粉 拜托 郝龙斌时代 柯文哲还在台大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49:00
我柯都说他不知情了 还抹给我柯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9-26 17:49:00
一个死忠蛆蛆一直说别人双重标准XDDD
作者: HBK66 (hhh)   2015-09-26 17:49:00
所以以经确定是郝大兵时期拆到剩龙脑吗?
作者: wipers (麦唛)   2015-09-26 17:49:00
柯P没错,只是台湾的民粹太夸张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50:00
对 块去选洪秀柱反民粹 操柯粉 笑死 党工比较有吧 闻到屎味都聚在一起了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5-09-26 17:51:00
你为什么不骂双重标准的柯黑?你就很明显的二分法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51:00
就趁机出来战柯粉和打文林苑公民团体 前面不是说了
作者: O0OO (绰号暱称)   2015-09-26 17:51:00
柯批没错 郝龙斌该死 一级拆除士 下台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9-26 17:51:00
柯粉又崩溃了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52:00
国民党的网军崩溃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5-09-26 17:52:00
加油 在八卦板讲道理不简单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53:00
我没说你喔 我是指最近的推文串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15-09-26 17:54:00
东拉菇 4 NI?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4:00
为了你们柱柱 这么努力?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54:00
现在是怎样 你可以提柯粉 我不能提党工现象?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7:55:00
我深绿但看到河粉秀下限就觉得好笑
作者: lipstick   2015-09-26 17:55:00
颗颗 会怕就好
作者: flew (aaa)   2015-09-26 17:55:00
中肯
作者: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5-09-26 17:56:00
你先跟你指别人是党工道歉嘛 我又没指你 笑死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6:00
要告快告喇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7:58:00
告啦 一堆人嘴砲不用钱 只会扣人帽子
作者: s5031588 (好马儿)   2015-09-26 17:58:00
某g水准唉,脑子没有是非了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5-09-26 17:58:00
双重标准就双重标准,承认很难吗?
作者: lipstick   2015-09-26 17:59:00
我不太信dongraegu会告kimo5566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7:59:00
满嘴说人家柯粉 真是好棒棒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9:00
G大加油 我支持你 快回来继续推文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8:00:00
贴出来啊
作者: s5031588 (好马儿)   2015-09-26 18:00:00
按g大说法,质疑别人双重标准也可以被你说双重标准,逻辑要不要修一下,台湾大学数量真的太多了唉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8:01:00
贴出来啊 我为什么要请吃鸡排??? 是你自己说的话自己说的话要自己贴证明阿 贴证明还要人请吃鸡排 XD我也不管你有没有告过谁啊 我只看到只会扣人家帽子是柯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5-09-26 18:02:00
作者: s5031588 (好马儿)   2015-09-26 18:02:00
你叫人家贴就贴喔?不敢跟人家打赌是不是XD?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8:02:00
粉的发言习惯是很糟糕的我又没质疑他的话 是他自己说要贴的 XD
作者: s5031588 (好马儿)   2015-09-26 18:04:00
那原po你只好贴了XD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6 18:05:00
对阿 你自己说了就自己贴 我又没质疑过 XD叫你贴也只是叫你证明给其他网友看而已然后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你想证明什么?证明你很会告人还是?还是你要去告那一位g大???那快去告 等著看好戏而以你讲人家柯粉也好不到那儿去 50步笑100步那去告压 你的证明到现在还没秀出来反正到了法庭上 你们一个说别人是柯粉 一个说人家党工我看到时候也是各打50大板收场最多反正检察官跟法官自会判断 你有没有说不用跟我解释
作者: np75   2015-09-26 18:12:00
虽然我反对强拆,但是我认为阁下讲得非常正确 很认同阁下的观点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8:13:00
本来就事论事 我支持拆除 但也尊重认为不该被强拆的意见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5-09-26 18:14:00
消失了?不是要贴告人证明???
作者: adin (adin)   2015-09-26 18:18:00
1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8:19:00
"多数人的利益" 何谓多数人?? "公共利益"又是什么?
作者: Anvec (乡民)   2015-09-26 18:19:00
明明两件事就是一样 支持的人两件事就都要支持 反对的人一样两件事就该反对 自己一点想法都没有只会跟着自己崇拜的人那又怎么去谈民主 甚至是直接民主 人云亦云就跑去投票
作者: lX (我要挑战1个X)   2015-09-26 18:21:00
文林苑跟柯粉有什么关系? 不是dpp粉丝吗?
作者: Anvec (乡民)   2015-09-26 18:22:00
所以我觉得目前的台湾有几种人不适合谈政治 就是老师跟明星因为没有自己想法 只会跟着台上走的人很多
作者: tanyuki (得体比塔)   2015-09-26 18:29:00
逻辑正解,推个
作者: mei0725 (双眼皮)   2015-09-26 18:29:00
本篇有道理!认同
作者: edos (DOS)   2015-09-26 18:33:00
遮了一堆东西 谁看懂>?? 所以你后来告赢还告输???
作者: jason840226 (BabyHurk)   2015-09-26 18:33:00
等原po贴资料看好戏XDD
作者: edos (DOS)   2015-09-26 18:34:00
所以你现在要不要公开说要不要去告g大??
作者: r78213 (RR.X)   2015-09-26 18:34:00
吱吱叫的真难看www
作者: mkiWang (mkiWang)   2015-09-26 18:34:00
支持拆除,但看到一堆昨非今是的言论觉得超有趣明明两个都是民办都更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8:38:00
公共利益= 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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