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黄暐瀚FB--监察院找碴?

楼主: cheinshin (那就这样吧)   2015-09-20 16:21:00
黄暐瀚
监察院找碴?
这两天好多人在讨论:【有个年轻人未满20岁,去年选北市长时捐了1000元给柯P,现在
监察院要罚柯P100万啦】!
先用最简单的方式跟大家解释,柯P不一定会被罚100万,那是最高的罚则,比较可能开罚
的金额是20万。根据政治献金法的规定,柯P可能被罚20到100万,由于柯办应该不知道捐
款人未满20岁,实际上会怎么罚?监察院现在也在伤脑筋。问题是,为什么要限制【捐款
人的身分】?
时间回到2004年3月18日,阿扁准备竞选总统连任的前一天,立法院三读通过【政治献金
法】。在当年,这个法,是为了打击【党产百亿的政党】,追求公平正义之用,没想到时
过境迁,现在居然变成许多乡民眼中,监院找碴,打压柯P的工具。
或许一般民众不知道,居然有人【不能捐政治献金】?不过政治人物本身,以及接触这个
领域的工作人员、记者等等,大家其实都是知道的。不能捐政治献金的人有很多,多达11
种,最简单的说,就是【没有投票权】【非本国人】【宗教政党】【亏钱的公司】跟【政
府公营事业】都不可以捐款。
政治献金法 http://goo.gl/tM2XuV?
(不可捐款的11种人)
一、公营事业或政府持有资本达百分之二十之民营企业。
二、与政府机关(构)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且在履约期间之厂商。
三、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之营利事业。
四、宗教团体。
五、其他政党或同一种选举拟参选人。但依法共同推荐候选人政党,对于其所推荐同一组
候选人之捐赠,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选举权之人。
七、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之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八、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
其他机构之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九、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
体或其他机构之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十、政党经营或投资之事业。
十一、与政党经营或投资之事业有巨额采购契约,且在履约期间之厂商。
当初会修订【政治献金法】,蓝绿各党的立委都曾斤斤计较。没有投票权、外国人、大陆
人、政府投资的国营事业,这些对象不该【影响选举】,是全民共识,也有其意义。这个
法是为了让选举【更加公平】,怎么会因为牵涉到了柯P,就变成找碴?变成迫害?这是
讲不通的。
看看政治献金的收据表格(附图),下方红字【注意】部分,清楚写下:【未具有选举权之
人、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之营利事业,军不得捐赠;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义
捐赠,违反捐赠规定,均处捐赠金额2倍之罚锾】。
不管是19岁的曾姓男子,还是帮一岁儿子捐款的导演爸爸,这些规定,在当初的捐款单上
面都写的清清楚楚。捐款人自己没注意,害到了柯文哲,不先道歉就算了,怎么反过来骂
监察院【政治迫害】?这样对嘛?
事实上,捐款给政治人物,是可以匿名的,一万元以下的捐款,可以匿名捐出,拟参选人
收到之后,也就不用(或说无法)开立收据。不过柯文哲这次遇到的状况,却是一个年纪未
满20岁的曾姓男子,捐钱给柯办,事后也收到了收据。曾男开心的把收据拍照PO上脸书,
变成了【证据】。也许是因为这样,有人根据他的脸书,提出了检举http://i.imgur.com
/X1nSzRB.jpg
监察院这才会知道,他是违法捐赠人。
实务上,柯文哲总部应该根本不知道曾姓男子与导演的一岁儿子来捐款的时候,未满20岁
。讲白一点,柯P是这件事情的【被害人】。现在依法处理,柯P得遭罚20-100万,在没有
犯意的情况下,监院要怎么做?我也很好奇。
记得当年小英三只小猪,小妹妹们因为还没成年,不能捐款。蔡总部最后决定只收扑满,
不收金钱,巧妙避开了法律的限制。捐款人、收款人,都得非常注意。
交通警察路边拦检闯红灯,违规者碎念:【怎么不去抓枪击要犯】?是啊!的确是还有更
严重的犯罪,警察是该去抓,不过枪击要犯没抓完之前,难道闯红灯的,就不算违规了吗

恶法亦法,何况【政治献金法】,根本不是恶法!他有清楚的规定,发生误捐,是捐款人
自己的失误,罚款两千,真的不算【迫害】。这两天看到一堆人大喊【政治迫害】【监院
乱来】!我很惊讶。这个政治献金的规定蓝绿都适用,未来如果发现有大陆人士捐款给台
湾的政治人物,难道大家也要说:【查这个干什么?是没事干了吗】?
就事论事,依法论法;不要有事没事,乱喊政治迫害。
暐瀚 2015-9-20 de 台北
动态时报相片 1 小时前
https://goo.gl/NDBNI
心得:
马政府的御用记者开战啦!
意思是 你们不懂的就不要装懂
马政府是依法行政 何来司法迫害?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5-09-20 16:21:00
开始准备捐款给圣文了
作者: Dreality ( )   2015-09-20 16:21:00
马迷
作者: dunhiller (ULTIMATE)   2015-09-20 16:22:00
扁维拉又上场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9-20 16:22:00
比例原则你有听过吗? 监察院拍苍蝇一点也没错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结婚抢红包的人太多)   2015-09-20 16:22:00
这次他说的很对阿 大家为什么不去怪阿扁
作者: pz5202 (tata)   2015-09-20 16:22:00
马脸
作者: rickcoo (coo)   2015-09-20 16:22:00
黄大记者曾说马英九是个没心机的人。 文章看看就好
作者: tuchichi (chichi)   2015-09-20 16:23:00
最后一段,就是蓝绿都适用才叫迫害 懂吗?一起抓啊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09-20 16:23:00
哈哈 阿扁又出来啦~
作者: jhnny (jhnny)   2015-09-20 16:24:00
又他,...直接end
作者: remix999 (Wayne)   2015-09-20 16:24:00
跟暐瀚大哥报告:关键是在监察院查这么小条的东西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9-20 16:24:00
懒得看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捡垃圾的)   2015-09-20 16:24:00
讲了一堆话 绕过监察院为何特别揪出1000元的不合理性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9-20 16:24:00
立法从严 执法从宽 就是必要时拿来玩死你们这些没党证的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09-20 16:24:00
黄的风向很奇怪 在FB上自身立场站很稳 上挖挖哇又…
作者: wanghong (pp)   2015-09-20 16:24:00
有种就全部查
作者: kero0331 (方向感也太糟了)   2015-09-20 16:24:00
他在fb写的跟上挖挖挖讲的完全像是两种人格
作者: kkman321 (风与叶擦身而过)   2015-09-20 16:24:00
黄尚书 不是看风向往哪倒的吗?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9-20 16:24:00
既然未成年,当然由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决定,老子说捐就是捐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5-09-20 16:24:00
又是这种见树不见林的大道理 难怪每次都被嘘爆
作者: jhnny (jhnny)   2015-09-20 16:25:00
重点是 监察院会转弯...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9-20 16:25:00
大条不追 小条追杀到底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9-20 16:25:00
" 警察先生有人闯红灯 " " 淦他喵是没王法拉 "
作者: ZABORGER (乱入者)   2015-09-20 16:27:00
等他上了新闻哇哇叫 在郑弘仪面前又变成小孬孬......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20 16:27:00
"没具体事证不查谢谢"跟"彻夜查证感谢检举",还记得吗?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9-20 16:27:00
下次看谁不爽 就拿未成年的资料捐给他不就好然后再跟监察院检举
作者: KaedeRed (KaedeRed)   2015-09-20 16:28:00
http://i.imgur.com/v2ZfDZl.jpg 挖挖哇黄记者的嘴脸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5-09-20 16:29:00
先猜又是假中立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9-20 16:29:00
不过马英九选举时应该也有未成年捐啊 怎不查查看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5-09-20 16:29:00
有个东西叫做比例原则,你他妈跟我说这不是政治操作?
作者: xyyzzz (ZZZ\)   2015-09-20 16:31:00
比例原则 我不相信东森马英九部会不知道啦
作者: Homepage (这是我的温柔)   2015-09-20 16:31:00
红杉军政治活动要不要查
作者: beayyuh (伯仔)   2015-09-20 16:33:00
可以麻烦解释一下林益世的案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5-09-20 16:34:00
连D这么无懈可击都查不到什么?还是不想查?奸碴院不是不能查不能罚,是根本查案大小眼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9-20 16:37:00
我也要请人"误捐"KMT一元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9-20 16:40:00
奇怪 中坜记者怎么知道监察院在伤脑筋要罚多少钱
作者: ucieric   2015-09-20 16:43:00
马迷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9-20 16:43:00
又是这个中国瀚
作者: moonwild   2015-09-20 16:49:00
监察院有这么认真查马英九的政治献金吗?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9-20 16:52:00
依法行政叫监察院公开阿 都说秘密调查了还护得下去
作者: darkbishop (自由山丘上的春树)   2015-09-20 16:53:00
说的其实没错 只不过我看不惯假掰的人
作者: esmm (( ︶︿︶))   2015-09-20 17:01:00
马迷,大条不查,查这种小事
作者: YJJ (MrYJJ)   2015-09-20 17:02:00
不记得04年立法院民进党过半啊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5-09-20 17:03:00
假掰
作者: jun1981   2015-09-20 17:04:00
快受不了这个人了
作者: gh34163 (这。)   2015-09-20 17:06:00
没人在吵这不违法,单纯不爽监察院对非KMT的小事查这么勤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5-09-20 17:07:00
又在骗骗中坜选民,以为阿扁时代就是泛绿有过半...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9-20 17:22:00
有种全部查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9-20 17:24:00
所以19岁又10个月捐款又怎样 差2个月满20岁 计较?这种比例原则也要追杀 难怪国民党选举会输惨了因为民众又不是3岁小孩不会判断这种事情的内容
作者: eric2402 (Eric)   2015-09-20 17:33:00
马迷 又来啦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9-20 17:33:00
【我听你在放屁 似是而非 简直鬼扯蛋】!!!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5-09-20 17:34:00
这不是找碴,那什么才是找碴??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9-20 17:35:00
路上随便抓个路人问对这件事情的观感 继续耍白烂没关系
作者: WINWIND1029 (豁达)   2015-09-20 17:41:00
满垃圾的监察院……
作者: superkingbro (隔离世界)   2015-09-20 17:44:00
有些记者就是白痴又无知,不知道当时谁过半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机机歪歪)   2015-09-20 18:01:00
看来kmt的支持者不是很守规定就是乖乖吞下去都没爆出来
作者: Nordheim (Nordheim)   2015-09-20 18:07:00
没捐给KMT的都是非法政治献金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5-09-20 18:15:00
讲这话也太夸张,这人似乎不知道什么叫比例原则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5-09-20 18:24:00
恶心的马迷嘴脸
作者: datoking (It's time to...)   2015-09-20 18:32:00
KMT支持者都是别人要守法 但自己不用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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