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fw616 (jj)
2015-09-20 16:19:56※ 引述《XDXDDXDD (爱笑的人)》之铭言:
: 引用新闻中Orzer的见解:
: Orzer认为“要是徐议员找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从不戴套,向来都是中出,所以‘弘
庭?
: 这个论述乍看之下很合理又趣味,
: 再者,若她告赢了,
: 我若再法院门口继续大喊:xxx被干了!! xxx被干过囉!!
: 不就准备再被告一次._.?
: 有没有法律人可以分享见解阿?
听过人家骂你干你娘吗?
如果人家这样骂你..你觉得受到侮辱了
那你是可以提告的
提告并不是要证明对方干过你娘
只是单纯觉得受到侮辱而已
当然,对方如果真的干过你娘提出证明
告人的应该告不赢
近几年因为马总统做的不是很符合台湾人的要求
朋友间要骂人也从干你娘变成..你马英九,你中国人
也是有人觉得受到侮辱要求提告的
要告人很简单的
例如我没事做的话..我也可以告那些曾经嘘我的乡民
不过告不告的人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