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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N
2.完整新闻标题:
停黄实线旁吃罚单 法官:30公分外不算道路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9-19 22:28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王姓男子于前年间,把休旅车及货车停放在紧邻于道路
黄实线旁土地上,却连续吃下4张罚单合计3600元;王认为该处从68年起都是他的土地,
不知被划入道路,提出行政诉讼。新北地院法官调查发现,依规定,黄实线大于30公分以
外的地面,不是道路范围,王停车位置刚好是30公分以外,判王胜诉。
本案发生于102年间,王男将银色休旅车及货车停放在板桥某巷口紧邻黄实线旁,被民众
检举,警方举发,裁决处处以每张900元罚锾,2车2张共罚3600元。
王男不服主张,该处是他的私人土地,按照权状总共至少8坪,但最近连续开罚,才发现
部分土地被纳入道路用地范围,却还缴交地价税,十分不合理。
裁决处主张,私人土地如有供公众通行必要,为增进公共利益,因私地公用而限制原地主
权利,为法所允许,该处画有黄实线,依规定禁止停车时间为每日上午7时至晚间8时,王
男却于此时段停车,确实违规。
法官到现场履勘确认,王男的两台车辆左侧轮胎与黄实线距离,都大于30公分,而黄实线
大于30公分以外的地面,不是道路范围,判王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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