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newtalk | 刘奕霆 台北报导
2.完整新闻标题:
公开波卡明细 贺陈旦:违背个资法极不妥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议会周四召开党团协商会议,会后要求台北市政府将此次波卡详细的明细资料以府
函公文提送议会,对此,台北捷运公司董事长贺陈旦18日投书《苹果日报》表示,此次波
卡明细资料,已经涉及到购买者个人资讯,对于个资法显然已有违背,市政府以公函把相
关资讯提送议会,从法理上极为不妥。
对于近日来台北市议会要求北市府公开波多野结衣公益悠游卡的明细,贺陈旦在投书内容
指出,这让他觉得民营公司的营业资料是否也要受民意机构的监督,大感纳闷。
谈到悠游卡公司创立的宗旨,贺陈旦说,当年悠游卡公司决定由政府和民间共同组成,而
以民营公司型态来提供捷运和公共汽车票证服务,是寄望以民营公司的效率,来把20年前仍属
新颖的电子票证技术广为推行。为什么当时的决策不是在交通局成立票证处?也不是成立
一个公股占多数的公营公司?就是要善用一般公司自主经营追求效率和利润的动力。
贺陈旦指出,在民营公司自主经营之下,该有的纪律来自公司内部治理,对外必须遵循公
司法和相关规定。相对而言,行政机关,或公营机构有更高公共责任,还要遵循民意代表
机构的监督。2个系统的法令依据和依循程序是不一样的,政府投入商业性的民营公司,
也是希望,借助更有活力的一般公司型态来追求更佳的公共服务,恐怕不宜因为有政府的
股权,就把民营公司视为行政机构来治理。
由于市议会要求北市府进一步公布波卡明细,台北市长柯文哲18日上午受访时也举例,北
市府在富邦也有14.5%的股份,“难道台北市议会可以要求台北市政府,向富邦拿呆帐帐
户资料吗?”。对于柯文哲的说法,贺陈旦也附和说,想想看,假设今天富邦银行因为有
部分市府股权,“我们要求,富邦的业务资料,要提供给民意机构,想必是很难为该银行
所接受吧!”如果有政府股权的公司,都要承担业务资料不时会被要求提供给议会,相信
再也没有人愿意和政府合组公司了。
贺陈旦说,悠游卡公司和这一次发行票卡的事件,论规模和资金和前述重大案例不能相比
。但是因为波卡内容引起社会争议,舆论期望用最严厉最直接的作法来导正,却没有注意
,即使是一个小公司的小业务,也应当受到相关法令的保障。不宜,以情害义,在激愤中
遗忘了民营公司经营上应有的自主性。
最后,贺陈旦指出,公股代表参与转投资经营,自然有责任向主管机关报告公司营业情形
,并协助公司依法理营运,以求保障政府投资的权益。但是对于各该公司营业资料之取得
和流传,仍然应该要遵守营业秘密法相关规定。更何况,此次波卡明细资料,已经涉及到
购买者个人资讯,对于个资法显然已有违背,市政府以公函把相关资讯提送议会,从法理
上极为不妥。
他认为,亡羊补牢,希望对于已送资料的阅读和流通,应该协请议会力求管制,以免民众
权益受损。市府相关单位亦应以此为案例,谨记“善尽良善投资人角色,要从尊重公司治
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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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9-18/6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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