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正妹不甩搭讪纸条! 竟遭告杀人未遂8罪
3.完整新闻内文:
先前东森新闻曾为您报导,高雄一位洪小姐4年前,因为回对方的搭讪纸条,反而被对方
辱骂,愤而PO网公布,但对方居然告洪小姐侵犯著作权,高雄地院判洪小姐赔1万1千元
。洪小姐认为不合理还要上诉,她说她只是好意要提醒其他女性,而且在这四年中多次
被对方骚扰,对方甚至因为这张字条告她侵犯隐私、杀人未遂,共八项罪,害她跑法院
法了80多次,现在又要为了著作权的上诉奔波,她身心俱疲,无法接受。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101&v=mlvXASIXFTc
5.备注:
很扯捏,跑法院80几次,遇到这种该怎样反击阿?
当事人说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怎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