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错的话,荣民月退俸大概1万多,
本来单身荣民去世,后继无人的话,国家就省下这笔钱,
但跟外配登记结婚后,这笔钱就可以继承了,而且还可以累计,
等于说你只要结过三次婚,死过三次老公,一个月就可以领到4万多块,
看看多讽刺啊,人家不用工作,光靠结婚来收尸,
就比很多名校的毕业生都还要高薪了。
如果外配跟荣民结婚后,有好好照顾人家,
那我觉得领这笔钱就算了,可以当做是你的功德金。
但问题是很多外配根本巴不得老荣民快点死,
而偏偏当你病重的时候,不管在照顾上还有法律上,
可以有最多决定权、影响最大的,就是你的配偶啊。
所以很多荣民结了婚后,只要一生病,
就是被丢在荣民医院里不闻不问,然后拒绝所有治疗,
要一直等到过世,可以申请死亡诊断书了,
这些妻子才会欢天喜地得来医院办手续。
另外你要知道,人生病是很花钱的,
除了医疗费用很高之外,看护、伙食、尿布、衣服......等等,
乃至于丧葬费用,也是很大一笔开销。
但这些费用你觉得外配会负担吗?
不会,她们只会装死和哭穷,
最后只好由退辅会想办法来买单,
然后用的都是你我纳税的血汗钱!
简单来说,这些外配根本没把老荣民照顾好,
甚至还会用消极处理和刻意忽略的方式,
让老荣民病情更差、更快去世,
当然,国家也就因此要花更多的钱。
反而是单身的老荣民,医疗上的代理人是辅导员,
起码做决定没什么私心,不会整天盼著老荣民快点死,
常常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
搞到最后,这些外配害惨了单身老荣民,让他们真的是不得善终,
却还可以从我们这边再敲一笔月退俸,
这种钻漏洞式的小确幸,若很多乡民会觉得理所当然,
那真的活该台湾这么多人在过苦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