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没人爱)》之铭言:
: 基本上在鬼岛台湾 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前提下是有罪的
: 但我还想问
: 假设我有价值不斐的贵重物品 我放在家中的展示间
: 也明确写上有机关请小心等字眼
: 一般情况下 在展示间外看物品完全不会有危险
: 我设立一个机关 只有"贵重物品离开展示间"就会被重物压死
: 前提是贵重物品要离开展示间 才会被压死
: 那这样还有罪嘛???
: 本鲁不是法律系出生 由请法律专业乡民解答
美国就有人这样被控杀人罪啊
他把自己家的车库门打开 在里面放个包包
放个动态感应器 有人进入会响
然后两个德国交换学生晚上经过看到车库门开开 地上又有东西觉得奇怪
就走进去看触动感应器
主人就从客厅出来拿散弹枪扫射了四轮...
美国虽然有堡垒法可以让你在有陌生人侵入时合法攻击他
但仅限于1.生命有受到威胁之虑 2.不能够设陷阱诱杀
之前也有个案例是有户人家在家设了高压电陷阱
之后人不在家有个小偷来偷被电死 最后也是被起诉并判刑确定
因为这不符堡垒法的原则 "保护个人生命在个人居所的安全"